新澤西州參議院的決議全文如下:
新澤西州參議院
參議院決議
參議員:伯耐特
鑑於,新澤西州參議院高興地注意到第三個「世界法輪大法日」慶祝活動將於2002年5月13日舉行,同時,該日也是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十週年紀念日;並且
鑑於,在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指導下,法輪大法已經幫助人們改善了健康,淨化了思想,昇華了精神境界,加深了對修煉者的理解;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自十年前公開傳出以來,已經觸及了新澤西州無數居民的生活,在全州各地的圖書館、學校、公司、社區中心、老年中心、書店、大學、公園及基督教青年會(YMCA)等處都設有固定的煉功點;並且
鑑於,現在是本立法機關的恰當時機來認同2002年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的重大意義;因此,
新澤西州參議院現在決定:
本立法機關認同「世界法輪大法日」,並讚揚法輪大法學員對這一高層次修煉系統的忠實和奉獻精神。並且
決定,本決議真本由參議院議長簽發,參議院秘書證明。
參議院議長:約翰 O.伯耐特(John O.Bennet)(簽名)
參議院議長:裏查德 J.考迪(Richard J.Cody)(簽名)
證明:參議院秘書:多娜.菲爾普斯(Donna Phelps)(簽名)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4/2202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4/22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