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獄中大法弟子致法官的勸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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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11日】段慧容,女,30歲。四川省犍為縣清水溪鎮南幹壩人。2001年11月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後轉到犍為戒毒所,而後關在犍為縣看守所三個月。2002年2月8日又被關押12天。被犍為縣看守所所長、公安局長楊毅、科長彭貴富、國安隊大隊長劉生朝反覆洗腦無效,最後被送往簡陽一勞改農場,非法刑期七年。

段慧容是一位堅定的大法修煉者。2001年9月在清水溪法庭、派出所、學校、街道、橋欄等處張帖大法標語救度世人。第二天早發現標語被破壞,立即買一盒粉筆回娘家舞雲,當晚23點過至凌晨4、5點,從舞雲走到清水溪,途徑犍為玉津鎮,沿途在崖壁、橋欄、電桿等處寫大法標語。

以下是段慧容托人從獄中輾轉帶出的信:


法官:

我是段慧容,我2月5日拿判決書的時候簽了字。我很後悔,我痛哭了一場,我對不起我們的師父,我有負師父的期望。法輪功不像江澤民所污衊的那樣,法輪功是正法,是救度世人的宇宙大法,他教人向善,他能使人類社會的道德回升,他是真正修佛修道的宇宙大法。

我沒得法之前,身體一點也不好,一年到頭都是病兮兮的,藥都吃夠了。我從1999年得法到現在,身體都很健康,沒有吃過一點藥,家庭也很和睦,周圍的環境也改善了,我心也不沉重了,我變成另外一個人了。自從得了法,我認識了人生的真正道理,懂得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就這樣我要堅定地做個好人,別人罵我,打我,我不在乎,師父說別人對你不好,你像他一樣對待,那你不是常人了嗎?師父還說修煉者必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要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我們修煉者一言一行都必須做到大法書上所說的,差一點也不行,如做不好師父都不承認是他弟子,所以修煉者必須照大法書上做,做個好人。

我想法官如果你還有點良知的話,就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了,我希望你們能夠有點良心的發現,你們收那麼多大法的書,請你們好好看一下,為你們的生命留一點後路,為了你自己,為了你親人,留一線希望吧!

雖然我被判刑了,但是我不恨你,我最後還有一點時間,我還是要提醒你,清醒吧!回轉過來吧!做個好人啊!你們知道嗎?我寫這一封信都在為你們流淚。你們想一想我們為了你們的生命,為了你們的未來,坐牢都不怕,都要讓你們了解真相,救度你們。我希望你們不要再做惡了,回過頭來吧!宇宙大法就在你面前,珍惜吧!人身難得,生命可貴,再不清醒就來不及了,就會下無生之門。

我給你們寫這信,是再次提醒你們了,我今天後悔的是我拿判決書時盲目地簽了字,連上面寫些甚麼都不知道。我真後悔,我希望你們把我寫的字抹了。我不承認有罪,無罪不該去坐牢,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一部宇宙大法。江澤民污衊法輪功,江澤民的一切謊言都是它自編自演的,它為了它的一己私利和罪惡的目的。你們想想,北京自焚案說煉法輪功的人要自殺,請問犍為縣那麼多法輪功學員怎麼沒有人自殺呢?為甚麼在江澤民的眼皮底下就有人自殺,這是天大的笑話,我告訴你們法輪功學員決不會自殺,因為大法書上說的很清楚,自殺是有罪的,不能殺生,這在大法著作中,有嚴肅而又明確的闡述。不信你們就看看大法的書籍《轉法輪》,看看大法書上是怎麼寫的。

我真心希望你們都想一下自己,為了你們的未來,不要再做惡了,清醒吧!共同抵制邪惡。

其他被迫害的大法弟子:
羅鳳英 女 56歲 嘉陽煤礦人,2001年10月簡陽判刑6年。
李麗平 女 嘉陽煤礦人,2001年10月簡陽判刑4年。
劉小蘭 女 30多歲,犍為三井人,2002年元旦前,楠木寺勞教1年。
肖佔秀 女 30多歲,犍為三井人,2002年元旦前,楠木寺勞教1年半。
黃立珍 女 犍為三井人,2002年元旦前,楠木寺勞教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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