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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外交部長:「加拿大一再強調了眾多加拿大人對法輪功學員遭受虐待情況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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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27日】以下為加拿大外交部長比爾.格蘭姆先生2002年4月15日致加拿大國會議員傑瑞.皮卡德的信:

親愛的同事:

謝謝你2002年1月16日的來信,信中附寄了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李迅和格萊絲.沃倫薩克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館12月28日在館內舉辦新年展覽之事發送的電子郵件複印件。

當我還是外交事務和國際貿易常務委員會的主席時,我見過一些事件發生時在場的中國人。我同意你的意見,必須明確提出我們的關注。據我所知,12月28日的事件已向警方備案,警察正在調查中。另外,部門官員已向中國使館轉達了加拿大法輪功學員的關注。

在與中國高層領導人的會見及與中國官員的例行對話中,加拿大一再強調了眾多加拿大人對法輪功學員遭受虐待情況的關注。

克雷蒂安總理2001年2月率加拿大代表團訪問中國期間強烈提及人權問題,並在2001年10月訪問上海期間再次提出加拿大對人權的關注。在近期與中國外交部長的一次會見中,曼利部長(前任外交部長)提出了加拿大對中國人權的持續關注,其中就包括精神實踐的自由權利問題。在2001年1月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王光亞訪問加拿大及2001年12月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長訪問中國期間也提出了人權問題。

請放心,我們將繼續向中國當局表明我們的意見。

誠摯地,

(簽名)

外交部部長比爾.格蘭姆(Bill Graham)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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