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9年7月20日以後,我經過冷靜的思考後決定仍堅修大法,在2000年我開始融入正法洪流,做講清真相的事。隨著江澤民邪惡集團對大法殘酷鎮壓的升級及邪惡的株連政策,我丈夫及其家人開始阻撓我做真相工作,怕我被抓及家人受連累,要求我放棄修煉,否則離婚。我說我們是被冤枉的,如果我做錯甚麼你指出來我可以改,但我不能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好。丈夫說:「我也挑不出你的錯來,可是江澤民不讓,你會連累孩子上學和我的工作和入黨,我就不讓你煉。」我拒絕了無理的要求,因為誰也不應該管我的個人信仰,那是人的基本權利。僵持了幾個月後,丈夫提出離婚起訴。在法庭上,我講述了我得法的經過及得法後的變化,身心受益的事實。丈夫無話可說,連法官也沒說一句反對大法的話。審判員說了一句:「你就讓她煉唄?」丈夫說:「我能容忍,可孩子咋辦?她教孩子真善忍。」我回答說:「難道我教錯了,真善忍不好嗎?」這次開庭不了了之。後來,由於他的固執己見,我們離婚了,孩子判給了他。看著年僅五歲的女兒我淚流滿面,由於江氏一夥的罪惡拆散了我們原本美滿的家。離婚至今已有幾個月了,丈夫沒再找,別人介紹也不看,跟別人說我們離婚不為別的,他在等國家政策,等著我。每次我去看孩子時,女兒都會問我:「媽媽是好人,為甚麼公安要抓好人啊?爸爸也說你們這麼好,為甚麼江澤民不讓煉啊?」
是啊,江澤民不是口口聲聲說三個代表嗎?為甚麼要對這些善良的百姓大打出手呢?他代表的是誰的利益呢?法輪功代表的是正義,迫害大法的就是邪惡。在江澤民的強權高壓下多少人做了違心的事,說了違心的話,在承受著良心的譴責!我們呼喚正義和良知,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還我們一個完整的家!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6/19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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