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在2001年9月18日播出了所謂「致人死亡案件真相」、2001年10月31日播出了「利用定時播音裝置……」,第二天便見於各大報報端。這兩則新聞都是在此種背景下出台的。兩則新聞中加入了大量的虛構、誣陷片斷,文字上更是故意顛倒是非,誤導不明真相的人。
關於深圳「致人死亡案件真相」的真相
一樁原本被法醫鑑定為正常自然死亡的普通死亡事件,在7個月後突然變成致人窒息死亡的殺人案件,之間的變化之大實在令人驚訝。
栽贓點:報紙原文是這樣說的(以下『』中為報紙原文):
『與魏志華朝夕相處的丈夫,……最終導致魏志華窒息死亡。』
這完全是捏造,混淆事實。真實情況是魏志華在死亡之前的一些天已經神志十分不清、胡言亂語,完全是精神錯亂狀態,並連續幾天不吃東西。在送到醫院後,醫院發現死者在入院之前已死亡,因此報了警,這屬於正常手續,後交由公安法醫屍檢,其丈夫藍少維被公安扣押。在屍檢結論出來之前的幾天內死者及其丈夫的親屬不斷向醫院、派出所詢問屍檢情況,幾天後終於得知結論已出來,隨後其親屬(包括藍少偉的弟弟藍少華)就去了派出所詢問詳細情況,當時何堅、劉景濤等幾個同修也陪同去了,派出所回答說:其外傷只有輕微傷,內臟也無損傷,不是外力致死,死者是屬於自然死亡。家屬向派出所索要驗屍報告,派出所稱驗屍報告只有一份,不能給。抱著對大法負責的態度,為防司法機關以後銷毀、偽造證據對此事造謠,這幾名弟子把與派出所的對話暗中錄了音,並交給另外一位與此事無關的弟子保管,以防造謠情況發生時作為證據,事實證明這種擔心是正確的。雖然結論出來了,但是公安還是不放藍少維,告知親屬因藍少維修煉法輪功已將其轉給政保部門處理。此事過後,一名弟子將此事經過用電子郵件寄給明慧網編輯部,也是為了防止央視造謠。
但是邪惡之徒想方設法抓住每一個機會造謠。在此事已經了結7個月之後,這件早已平息了的事件被改頭換面搬上了「新聞聯播」。為了掩蓋真相,他們抓了幾乎所有的當事人。
「新聞聯播」的所謂「新聞」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請看:
報紙新聞原文:
『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區分局接警後,隨即對死者進行了法醫鑑定,證實死者名叫魏志華,女,35歲。經病理檢驗,死者雙側肺氣腫,右側自發性氣胸,右肺肺大泡破裂,呼吸衰竭死亡。根據死者面部多處表皮剝脫,唇周片狀皮下出血;以及口唇、雙手指甲紫紺,眼部及心、肺少量出血點,氣管內大量泡沫狀液體等特徵,證實魏志華係被他人捂住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這麼「明顯的謀殺罪證」,為甚麼警察當時視而不見,並沒有馬上立案偵查,卻偏要別人在五個月後『主動檢舉了她所聽到的魏志華死亡經過』才『根據這一線索』去「破這一大案」呢?公安局糊塗到這種地步了嗎?
試想一下,如果真的是謀殺,人躲還來不及呢,還會主動去錄甚麼音呢?難道會蠢得替自己加「罪證」嗎?
稍微想一下,就不難明白這背後的原因是甚麼了。
至於新聞中提到的其它的一些造謠、胡編亂造,如甚麼李老師「授意」等等,更是希奇,聞所未聞,這些「移花接木」的把戲是中央電視台愚弄不明真相者的慣用手法。
關於「定時播音裝置」事件
新聞通篇試圖說明『法輪功有「嚴密組織」、海外「法輪功」組織總部策劃、明慧網上傳遞指示,有組織者,各地聯繫人……』,試圖誤導不明真相的人對法輪大法的仇恨。
文字打手們妄圖利用定時播音裝置的事件來達到它們造謠的目的。那麼要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拿出證據,他們拿不出來怎麼辦,那就只好現編,指認古慧、李豔是甚麼組織者。據已經掌握的資料,李豔曾在勞教所向管教人員申明自己不是甚麼「骨幹」,當時管教人員安慰她說:這是國家的需要。(需要甚麼?「造假」?)
設計定時播音裝置是大陸弟子在向世人講清真相過程中摸索出來的,效果很好,是被江澤民犯罪集團的信息封鎖逼出來的。弟子們為共享各方面經驗,同時共同豐富這些經驗,有選擇性地將其在明慧網登出,發揮集體的智慧。而深圳弟子製作的定時播音裝置根本和明慧網上登出的不一樣,還沒想好是否要上明慧網。哪裏有根據明慧網的指示去做甚麼事情?大法弟子是「以法為師」的修煉者群體,哪像江羅犯罪集團那樣組織嚴密、等級分明,整天只能圍著「核心」的意志轉、找不著自己呢?
其實這兩年來,人們誰受到法輪功的害了?誰擾亂社會治安了?除了暴力機關、政府部門迫害法輪功弟子,同時株連家屬、親戚,還壓迫單位、居委會對法輪功學員行惡,大多數法輪大法弟子家裏不得安寧,受到嚴重騷擾。許多更是身陷牢籠,慘遭肉體與精神折磨。老百姓心裏有數的很。
全國因為此定時播音裝置的事情被非法拘留、勞教、勞改的有至少120名學員以上,這些人僅僅是因為講事實真相而已。邪惡勢力不經過合法的法律手續就判決。當然這種真相是不敢叫老百姓知道的啦。
(編註﹕以上事實由當事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