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長春警察書:切勿將槍口對向鄰里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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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6日】驚讀[明慧網]報導,春節前夕長春市公安局內部又有命令:「發現法輪功人員貼標語、掛條幅,可以開槍打死。」不由眼前又現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血染中華的慘景。

哀哉!痛哉!警察者,本應保護民眾。雖受江羅罪魁要挾,你當忠奸明辨,切勿助紂為虐,將槍口對向鄰里親人。歷數屢次運動,可與你父兄查詢,反右中告密者,文革中打人者,有幾個未受心靈、法律懲罰而身敗名裂?你又何忍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信奉「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開槍射殺?細數每次整人運動,又有哪一次不以「平反」告終?前車之鑑,不足為誡嗎?

中華民族數千載,皆以「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為治國之訓。而當今江羅集團一意孤行,為達其私慾,坑騙黎民,愚弄百姓,盡造謠之能事,集酷刑之大全,將數萬法輪功修煉者綁架入獄,逾千堅修者折磨致死,更有無數被審查,勞教。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江羅集團明知酷刑難動人心,愈變本加厲,竟為各地指定「死亡配額」,不打死不算數,殺了法輪功的人(暫時)不追究法律責任!泱泱大國,文明古今,脅政府耍流氓,縱警察殺民眾,江羅集團罪大惡極,天良喪盡!眾目睽睽,光天化日,如此惡行,天下何安?謊言雖能矇騙一時,真相終將大白。邪惡雖能逞兇片刻,終難逃脫天理懲罰!只嘆又有無辜生命為江羅矇蔽而隨其一起入無生之門!

正告良心尚存的警察弟兄:好自為之,心存善念,切勿將槍口對向鄰里親人!千萬不要爭做江羅犯罪集團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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