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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北省肅寧縣公安局慘遭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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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28日】我今年51歲,是河北省肅寧縣一名女大法弟子,因遭人陷害,於2001年6月3日晚9點鐘在家中被肅寧縣公安局的人非法抓捕。

在公安局裏,李臣祥、張進澤等惡警對我嚴刑逼供,百般折磨,並用極為下流的語言對我進行人格侮辱。它們把我打得渾身青紫,頭昏眼花,行走困難。張進澤用力揪我的頭髮,用鞋底子狠打我的嘴,並用粗布猛擦,致使我嘴唇破裂、紅腫,張不開口,兩天不能吃東西。

暴徒們對我開始用的刑罰是背銬,緊勒我一個多小時,使我的雙手血脈不能流通,紫紅腫脹,手腕被勒出血痕,此時我疼得汗水淋淋,衣衫濕透。鬆開之後,緊接著就在我襠下插上直徑一寸半有餘、一米多長的木槓,把我上下挑動,翻倒在地數次。「挑槓」之後,它隨即又用了更為狠毒的「軋槓」折磨我,讓我坐在地上,兩腿彎曲,用戴著手銬的雙手,抱住雙腿,將木槓從胳膊上面膝蓋窩下面插入,然後張進澤坐在椅子上,用兩腳踩住木槓兩端,上下交替軋動,同時揪住我的頭髮,使我仰面向上,用煙火連熏帶燒我的鼻子,當時的痛苦真是無法形容,常人是難以忍受的。此後,又用兩腳踩我雙腮,用力來回狠搓多次。接下來要我蹲馬步,由於暴徒的毒打摧殘,使我身體難以支撐,它嫌我蹲不到位,就用腳猛踢我的小腿和踝部,當時腿腳就腫起來,肌肉痙攣,渾身顫抖,頭部左右搖擺,不能自控。暴徒見我這樣,不但沒收斂,還罵我裝蒜,說我耍花招,又叫來幫兇拽住我頭髮,它用電棒電我的臉部、胳膊、雙腿,用針刺我的胳膊,並拿煙火在我身上隨意燒灼。我再也不能站立,全身劇烈抖動。張進澤仍然不罷休,對我又動用兩次同樣的刑罰,強行要我招供,逼我說出甚麼「幕後指使人」。我回答「向世人說明真相,揭露邪惡,是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的自覺行動,沒有任何人指使我。」它頓時狗急跳牆,揪住我的頭髮,左右開弓打我耳光,使我連續昏迷兩次。我剛剛甦醒過來,氣急敗壞的張進澤掄圓了木槓狠打我的臀部,木槓被打折了。它們根本不顧我的死活,把我拖到另一間屋,將我銬在暖氣片上。

張進澤對我這般行兇已折騰得筋疲力盡,換上了第二個暴徒李臣祥。它更殘忍,用針扎我手指和指尖,還不解氣,又死死揪起我的頭髮往牆上猛撞五次。當時我頭暈目眩,睜不開眼,後來恍恍惚惚地覺著有個劊子手用皮帶狠抽我胳膊一陣子,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直至失去了知覺……我昏迷了一天一夜,水米未進,承受了極度痛苦的煎熬,由於我對大法的信念堅如磐石,時刻用正念面對邪惡,終於在魔窟的三天三夜裏闖過了生死關。

李臣祥、張進澤這幫警察敗類用盡酷刑折磨我一個農村婦女。它們逼供不成,無可奈何,最後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這一切絲毫動搖不了我對大法的堅定信念,願世人通過這一切分清正與邪、善與惡。

只有修煉的人才知道大法的珍貴和師父的洪大慈悲。善良的人們,我以「真、善、忍」的明澈之心向你們呼籲,法輪大法千古奇冤!善惡必報,天理昭昭。我奉勸每位世人,要正確認識對待法輪大法,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每個人對大法的一念就會定下自己生命永遠的未來,要自重自愛,不要以為事不關己,身在其外;否則,真相一顯,悔之晚矣!

獄中大法弟子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

河北省肅寧縣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人員名單(滄州市肅寧縣郵編 062300)
政經保大隊長 李臣祥 張進澤 電話 0317-5022245
縣公安局長 李志遠 副局長 於金標
政法委書記 吳愛軍 縣委書記 鮑鐵莊
縣610辦公室負責人 劉國清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3/20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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