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寫惡人錄等稿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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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25日】

對於寫惡人錄等稿件的建議

在大法被迫害的幾年中,邪惡之徒利用手中的權力,非法抓、打、判大法學員,在社會和眾人面前為了私利公然踐踏國家法律,給人民帶來極大的痛苦。

為了能更有效的從法律角度抵制邪惡、給邪惡之徒曝光,在寫文章方面談一下我的看法。

第一部份可以把邪惡之徒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電話寫出來。第二部份儘量把邪惡之徒每次行惡的具體時間、地點、針對何人、迫害程度以及觸犯了法律的哪一部份都寫出來。第三部份把邪惡之徒親朋好友的單位、電話等也寫出來,以便眾人對他們進行規勸。

在郵信方面,針對不同的人郵去不同的真相內容,比如邪惡之徒已經知道大法的情況而且不知悔改,繼續迫害,針對這些沒有人性的邪惡之徒,可以制止、發正念鏟除,把《加拿大法庭再次明令禁止「華僑時報」直接或間接使用誹謗字眼針對法輪功》、《北京市市長劉淇因反人類罪被美國聯邦法院起訴》和惡人遭報的文章郵過去,針對他的親朋好友和他單位附近單位可以選一些講真相的文章和他惡行的文章,他們知道真相後,自然對他有個看法,不給其市場,同時救度他們。

以上為個人體悟,希望補充。



關於寫被迫害致死學員文章內容的建議

大法學員修煉大法以後的表現是偉大的,是對任何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所以我們在寫被迫害致死的學員文章時,最好能把學員的偉大表現出來,讓世人更進一步了解我們這些學員。

例如:學員的照片、姓名、住址(詳細)、年齡、電話、工作單位、家庭人口、學歷;修煉前後身體的變化;修煉前後道德觀念的變化;修煉後所做的突出表現及眾人對此的好評。例如:對其他學員所做的突出貢獻、對大法所做的突出貢獻、對世人的慈悲與救度、邪惡是怎樣迫害學員的、學員在被迫害中是怎樣堅信大法和抵制迫害的。對學員家人的迫害、學員被迫害致死後的情況、社會的反響、迫害學員邪惡之徒的照片、姓名、性別、住址、家庭成員、單位、電話等。

希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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