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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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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25日】單位評選「文明市民」,科長把一式兩份的表格放在了我的桌子上,讓我填寫。我說:「科長:這個名額給別人吧,我就免了。」

「我們科室就報你了。」
「我看還是報你吧,你當科長的,一年很辛苦,多操多少心哪!」我說。

科長說:「這次還是我免了吧。上次評選先進個人,單位職工投票選上了你。報上去,只因你修煉法輪功而被拿下來了。人事部門、組織部門你都掛號,報上去就被打回來了,要求重報。其實,你做得比我好多了。」

「別這麼說,盡職盡責,應該的嘛。其實,我明白。領導和同事們一直都在明裏暗中地保護著我,我從心裏非常感謝大家。如果你沒意見,這個名額我想給王敏(化名)好嗎?由我來給她填寫。」

「也好,只是太委屈你了。」
我笑了。其實在我們修煉人眼裏沒有「委屈」這個詞。

我把表填寫完畢,交給了科長。
坐在科長對面的王敏看到了,說:「怎麼寫的是我呀!」
「你是夠標準的。」我這樣對她說。

她走過來俯在我耳邊說:「我還以為你又在寫法輪功稿件呢,就沒過去,怕打擾你,不知你卻在寫……」

我說:「就你這句話。我衡量人的標準是看他(她)對真善忍的態度,你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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