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設在紐約的法輪大法信息中心今天指出,法輪大法發源地長春市的大法學員,率先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農曆冬至這一天,倡議設立中國大陸第一個法輪大法日。
據長春學員在倡議書中表示,設立長春法輪大法日是對「在重壓下仍嚮往真善忍的善良人們的極大鼓舞」而選擇冬至,則「寓意邪惡氣數已盡,光明開始普照人間」。
據法輪功所屬明慧網資料顯示,約有十八個省份的法輪功學員,在長春市成立法輪大法日後的一個半月內,紛紛上明慧網宣布設立本省或本市的法輪大法日,包括法輪功學員死難人數最多的山東、黑龍江、吉林、遼寧等省份。
多數地區將大法日設立在二月四日的立春日,代表「萬物復甦,氣象更新,邪惡即將被除盡」,學員則以讀書、煉功、發正念、向民眾說明真相等活動慶祝。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指出,世界第一個法輪大法日是二○○○年五月十三日的世界法輪大法日,此後以美國、加拿大為主的世界各國的城鎮及州、市,對法輪功的褒獎及設立法輪大法日的活動一直不斷。
另外,據明慧網最新統計,過去的十三個月中,共有五萬四千七百多人上網,宣布被中國官方強迫寫下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悔過書」等作廢,並聲明已重新修煉法輪大法。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7/18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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