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大法得惡報 廣西大批不法警察被法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2月23日】自從1999年「7-20」以後,廣西省不法警察和官員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不僅給當地老百姓招致了頻繁的天災人禍,這些助紂為虐的不法之徒近兩年來也越來越多的被法辦,受到了懲罰。正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有報,希望前車之鑑能夠警醒迷中人。

廣西一批公安廳局長充當黑後台 權力腐敗觸目驚心

在2001年「嚴打」中,廣西暴露出一批公安腐敗大案,執法人員成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和「黑後台」,權力腐敗觸目驚心,一時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官方媒體公開報導的案件有:原廣西區公安廳副廳長胡炎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7月23日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原廣西百色市公安局政委馬斯克、公安局長李紅專、副局長黃政賢、副局長農家益、副局長譚學仁等領導,因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和受賄被查處。

此外,有受賄行為的廣西南寧地區原公安局長陳千就、有重大腐敗行為的廣西玉林市公安局原局長韋欽芳、向成克傑買官的廣西北海公安局原副局長周貽勝等人,也分別受到查處。

柳州原公安局局長於丁被判處死刑

公安局局長於丁胡作非為的不法行為,在柳州市造成了惡劣影響。經柳州中院判決,於丁因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處其個人全部財產。公安局副局長梅柳城、李玉章都接受過江強的賄賂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柳州市公安局其他3位副局長呂廣平、郭長仁、黃國生都存在違法犯罪嫌疑,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於丁在任期間,6位公安局局長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廣西南寧原公安局長涉嫌受賄受審

廣西南寧地區公安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陳千就涉嫌受賄六萬五千元一案,2001年11月21日上午在南寧地區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對檢察機關指控的部份犯罪事實,陳千就當庭翻供,破口大罵檢察院詢問筆錄裏的證人證言是胡說八道。

徇私情放了強姦犯 原忻城縣公安局政委莫洪淵被判有罪

2001年12月18日,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原忻城縣公安局政委莫洪淵徇私情放了強姦犯,犯徇私枉法罪,免於刑事處罰。

玉林城西派出所原副所長幫助犯罪分子逃罪被判刑

2001年11月28日消息:廣西容縣法院日前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玉林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原副所長、二級警司楊軍有期徒刑1年。

南丹透水事故調查基本完成 廣西副主席被行政記過

2000年7月17日發生在廣西南丹縣大廠礦區龍泉礦冶總廠拉甲坡礦的特大透水事故被新聞媒體披露後,調查組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協助下歷經三個月的調查後,確認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隱瞞事故的真相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了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和大廠礦區礦業秩序整治措施。

原南丹縣委、縣政府領導萬瑞忠、唐毓盛、莫壯龍、羅紹章、韋學光等人,因隱瞞事故、濫用職權和涉嫌受賄已被逮捕。原河池地委書記莫振漢、行署專員晏支華隱瞞事故、涉嫌受賄等問題,以及原行署副專員張國輝的涉嫌受賄問題,由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審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王漢民對此事件負有領導責任,決定對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廣西壯族自治區原政府副主席被開除黨籍 涉嫌受賄案受審

2001年12月30日,原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柳州市市長、市委書記劉知炳受賄一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劉知炳被指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折合人民幣866322元,構成受賄罪。法庭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

且看在這些不法警察和官員追隨江氏人權惡棍瘋狂迫害大法弟子的累累罪行:

欽州大法弟子王仁成被廣西欽北區公安迫害致死

王仁成,男,35歲,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大直鎮大直街人,法輪功修煉者。2000年11月因發真相傳單,同年12月5日被欽北區公安分局非法刑拘在欽州第二看守所,在押期間身體一直都是健壯的,但在同年6月26日被公安說是「病故」。王仁成已學法煉功好幾年了,在社會上一直是正常工作生活,從沒出現過甚麼大問題,卻在被惡警非法關押了半年就去世!

廣西陸川縣不法警察大搞刑訊逼供

自99年7月以來,陸川縣公安幹警對法輪大法學員進行長期威脅和迫害,如對大法學員進行非法審訊;對大法學員的人身自由和私人電話進行監控,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多次抓捕、關押大法學員,兩年多來,他們非法抓、關大法學員共達83人次、學員家屬4人,其中被非法送勞教12人。

陸川公安幹警在抓、關、審大法學員時,大搞刑訊逼供、大打出手,手段極為殘忍。如為強逼學員按照他們的要求,承認他們預先想好的所謂「事實」,對學員進行威脅和恐嚇,大搞逼供,不達目的時,他們就輪流對學員進行非法連續超過至少兩天兩夜的不間斷的審訊、逼供,不准被審學員休息、不准解小便,還罰跪。又如:在對學員施酷刑時,為了不讓被打的學員認識施刑者的面目。就先用蛇皮袋套住學員的頭部,然後把這學員打得遍體鱗傷。在看守所,強迫學員做超負荷的勞動,每天勞動時間超過15-16小時。不完成任務的,被強行戴腳鐐。

廣西玉林惡警進行大規模綁架

近日來,廣西玉林地區開展大規模的迫害大法學員的搜捕行動。行動中,警察大量非法抓捕大法學員,並進行超過24小時的不間斷審訊,審訊過程中,還不准大法學員上廁所。

又悉,惡警們還在這次行動中大量搜刮民財,看到學員家裏值錢的東西便佔為己有,甚至有時趁學員不在家的情況下破門而入,擄取錢財。現在該地區的大法學員都沒有放像機,有些學員的電視機都被抄走了。

廣西百色公安迫害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二0」以來,廣西百色地區某些公安執法人員濫用職權,肆意踐踏法律尊嚴,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一批批大法學員被抓、被囚禁、被勞教,迫使許多大法弟子背井離鄉、妻離子散,景況十分淒慘。

一、非法搜查、扣押。
「7.20」以來,百色地區某些公安執法人員組織了幾次大的非法搜查行動,他們絕大多數沒有搜查證,擅自闖入學員家中隨意搜查、扣押學員私有財產。

二、非法監控、傳喚。
某些公安執法人員對堅修大法學員的監控,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實施電話監聽,侵犯個人隱私權;二是限制學員的人身自由。同時,還採取傳喚方式,強行將學員帶到公安局或派出所,長時間審問、變相拘禁。非法監控、傳喚,既褻瀆了憲法,又耗費了警力和單位領導的精力,給正常工作造成了惡劣影響。

三、非法拘禁、嚴刑拷打。
「7.20」以來,百色公安局為了使法輪功弟子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失,他們對上訪、公開煉功的學員非法拘禁、殘酷迫害。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不從者則施予酷刑。被拘禁的學員往往得不到任何安全保證,他們把學員與吸毒犯、賣淫犯、殺人犯關在一起,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殘酷迫害,有的被銬吊起來,有的被罵作神經病,有的被囚於鐵籠,站不行坐不行,有的被打得遍體鱗傷,有的被囚於禁閉室,不見天日,有的被強迫超時勞動,有的被體罰等等,致使大法弟子有的流產,有的昏厥,有的手腳起泡、肌體勞損、僵直、動彈不得等,慘不忍睹。

六、秘密非法勞教法輪功弟子。
百色公安局遂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法輪功學員更加肆無忌憚,只要是堅定實修者,他們便找茬兒,以「莫須有」的罪名,半夜抓人,不經任何法律程序,也未通知任何家屬直接勞教。

七、濫用特權。
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脅迫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開除公職、收回住房、強迫離婚、下崗、扣發工資、獎金等懲罰。更有甚者,他們將已被開除公職的學員向社會公告,不許任何單位和個人聘用。大有置之於死地而後快的蛇蠍之心;在拘禁的夜晚,無女警官陪同的情況下,隨意提審女學員,一審就是幾個鐘頭。

八、超期羈押。
法輪大法學員都是守法的善良公民,不應被拘留。而且法律規定拘留的最長期限應為14天。而百色地區部份公安部門對法輪大法修煉者卻濫用權力,非法拘留,而且羈押期限通常是15--40天不等,有時甚至超過十個月還不放人,也不向檢察部門 辦理任何手續,明目張膽地褻瀆了法律的尊嚴。

廣西北海市當局及公安將大約有近二百人次學員送拘留、勞教

據不完全統計,廣西北海市大約有近二百人次被拘留、勞教,約佔堅持煉功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凡是上黑名單的幾乎都被抓過,多次是幾進幾出。

2001年元旦前將以前去過北京的,講清真相的,堅持修煉的大法學員全部抓起來,而且用電刑、毒打等多種方式迫害,多人被打成重傷,至今不許家屬探望,上述人員各個被多次抄家搜查。

廣西南寧市公安對該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

南寧市公安於2001年1月5日、6日、7日對該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各區凡是曾經走出來洪法的學員全都從家中被抓走,並收繳大法書籍及有關資料。1月20日左右又在各縣進行同樣的搜捕。被抓的學員需要寫不修煉、不上訪的保證書才可被釋放,不寫保證的就不釋放。許多學員至今尚未回家,生死不明。

廣西比流縣、玉林市、陸川縣、博白縣及新圩公安以轉化學習班為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2000年6月22日晚,廣西比流縣、玉林市、陸川縣、博白縣100多學員在新圩交流,被公安強行捆綁抓走,有學員由於捆綁太緊昏過去、有學員被打被踢,送拘留所、看守所關押數日後,開辦轉化學習班,在36-37度太陽下曬、跑步、打罵、強迫吃藥,每日兩頓稀飯,一根羅卜幹。

廣西區第一勞教所、廣西女子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嚴密監控、暴力迫害、體罰折磨

廣西區第一勞教所和廣西女子勞教所(前身是廣西區一教女子大隊)非法關押著上百名大法弟子。

一、嚴密監控法輪功學員。

即由幹警指定兩個或兩個以上其他勞教人員24小時嚴密監視,控制一個法輪功學員。曾有夾控人員對法輪功學員說過此類的話:「幹部說了,只要不打死你們,用甚麼辦法對待你們都行」。

二、用暴力行為迫害大法弟子。

用踢、打、吊、綁或用手銬、用電棍行惡。在男隊教育大隊,幹警利用最兇惡的勞教人員對大法弟子進行監視,凡發現大法弟子煉功就大打出手。有一次在男隊教育大隊,大法弟子為抗議所裏的殘酷暴行而在操場集體煉功,大隊長氣急敗壞地拿來電棍一個一個電。電了許久,看到大法弟子們還在打坐,就指揮其他幹警和勞教人員過來把大法弟子一個個打翻,再用麻繩反綁雙手,並用腳踏住背後將繩勒緊。

因為勒得太緊,很多弟子雙肩麻木發黑,失去知覺。許多被勒的部位脫皮出血,脖子上、手臂上被勒傷的地方幾個月後仍有清晰的傷痕。

在女隊,女幹警們雖然不親自動手,但卻指使、默認、背後操縱其他勞教人員來迫害大法弟子。同樣出現踢、打、吊、綁或用手銬、用電棍行惡等暴力行為。開始時是公開性的迫害,在操場的公開場合進行。對於煉功的弟子或說想煉功的,一律用繩子來綁,綁在樹幹上、工段的柱子上,有正綁、反綁或把雙手先捆住,然後綁到樹幹上拉高。把弟子的腳踢直,腳尖點地吊起來,甚至有弟子被綁住一隻腳支撐著,用所謂「金雞獨立」來折磨與迫害。有的弟子曾被綁在廁所裏。有弟子被打得起了黑眼圈,內衣被撩起。也有弟子因為被綁時間過長而暈倒後才鬆綁。後來又採用較隱蔽性的方式來迫害,幹警指使夾控人員把所有煉功或想煉功的弟子都綁在各自的房間裏,不再在公開場合綁人。

在女隊,還有女弟子被夾控人員拉到工段的雜物房中毒打,有女弟子被吊在雜物房裏七天七夜,後來因為怕出事才把人放下來。有女弟子被強行從一樓拖上四樓,綁在房間裏。種種迫害,女幹警們雖然不親自動手,但是仍逃不掉她們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責,真可謂是達到一種借刀殺人、殺人不見血的迫害效果,更具有隱蔽性,更能達到欺騙不明真相的人的目的。

三、對於幹警們認定為是領頭的或是堅定的大法弟子,採用禁閉手段。

曾有弟子禁閉達6次之多;有禁閉時間長達11天之久。禁閉期間一般沒有衣服可換的,女弟子碰到特殊日期也不允許使用衛生用品。

四、對於敢出聲背誦大法的大法弟子,用毛巾堵嘴、拿貼紙箱用的膠布封住嘴不許出聲。有弟子為爭取合法修練環境而絕食,被拉去強行灌食。

五、生產任務相當重,都是由各中隊幹警每天自行定生產定額任務。

六、採用加期、罰分來迫害大法弟子。

有大法弟子被加期1~4個月,對於快到期仍堅定正信的大法弟子無理延期。幹警說到期不放棄修煉的一律加期。因為煉功或想煉功的被罰分500分至3000分不等。

七、在所裏,所有學員的信件都是被檢查的;會見親屬時,都有幹警旁聽。

八、挑起勞教人員對大法弟子的仇恨,製造邪惡迫害氛圍和環境

在房間裏踢、打煉功的大法弟子,晚上睡覺時間,把大法弟子綁在房間裏,然後反過來指責大法弟子影響他人休息和擾亂場所秩序,大有賊喊捉賊的氣勢。

*******************

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正告那些仍然追隨江氏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不法官員和警察:為了你及家人的生命的未來,馬上懸崖勒馬,不要再助紂為虐了。否則,上述這些被法辦的不法警察和官員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不僅於此,人間法律的懲罰才只是報應的開始,如果不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彌補你們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滔天罪行,當真相大顯時,等待你們的將是在永無終盡的痛苦中償還你們自己造下的無邊罪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