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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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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14日】宋新興,男,52歲,家住78委6組,雙鴨山市礦務局林業處職工。2001年1月4日下午向領導請假去山東看兒子,去北京看兄長。1月5日被單位保衛科強行送往看守所非法關押47天,共交伙食費615元,期間工資停發,後因家庭困難補發了一個月的工資。2001年2月24日雙鴨山礦業集團林業處保衛科長蘇剛勒索1000元,所謂的保釋金,口頭說一年後退回。

張麗豔,女,45歲,雙鴨山市師範附小教師。於2000年12月23日進京正法,24日在山海關被單位校長賀桂蘭指派的三名人員帶回。並被勒索2700元(所謂的接她回來的費用)。27日單位將她送進雙山派出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4個多月。

王晶,女,33歲,家住山東省聊城市古樓區。2001年3月24日進京正法,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4月4日被聊城古樓南刑警隊及古樓派出所接回,在看守所非法關押44天,被聊城公安局王局長和古樓南區刑警隊隊長白某勒索了3800元。釋放後610辦公室又要將其送進去,因她帶著3歲的孩子,這才罷手。

王俊紅,女,28歲,雙鴨山市選煤廠職工。2000年7月因去功友家串門,被非法關押了7天。2001年4月21日因寫大法標語被抓,絕食抗議期間被所長王忠國和獄醫徐恩江強行灌食、毆打,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後家人交了3000多元將她釋放。勒索者單位:雙鴨山市公安局,主要責任人:李雪、王殿春。

姜淑玲,女,52歲,市師範附小教師。2000年10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一科鄒雙和尖山分局王殿春找到單位書記李秀平,要求她去公安局核實一些情況,書記李秀平將她送進公安局,並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54天。家屬找一科科長姜道紅要人,被勒索了1000元。2001年4月9日王殿春和另外幾人去她家砸門,沒給開門,半個小時候後撬開防盜門非法搜查,被她兒子制止,片警劉晃經常無故上門騷擾。單位書記李秀平讓值班的教師往家裏打電話干擾。

孫敏,女,34歲,市尖山區居民。2000年6月為證實大法進京上訪,途中被家人帶回。610辦公室負責人于永江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以擾亂治安為由,將她非法拘留半個月。

孫凌雲,女,52歲,家住尖山區八馬路,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機關幹部,現已退休。2001年在樺南開沙場,被惡人舉報,7月6日3時40分當地派出所所長吳延軍、徐飛等4惡警越牆闖入民宅。67歲的房東老太太嚇得直哆嗦,過後大病一場,花醫藥費5000多元,他們強行搜走孫凌雲的大法書及錄音帶,手機電池一塊,還勒索3000元的保釋金。

鄧春英,女,27歲,從事美容職業。2000年元旦我去市610證實大法,610辦公室洪晨要強行拘留我,被迫寫了「不去北京」才將我釋放。後進京正法,洪晨領著女兒去北京將我帶回關押18天。2001年12月12日講真相時,被永紅派出所指導員王某綁架。他還揮起拳頭猛擊我的臉頰,並非法拘留我。在看守所期間絕食抗議的第5天,我呼吸困難,心疼的難受,手腳冰涼,同監的犯人報告管教,惡警王彤雁捏住我的鼻子往嘴裏倒,我感覺呼吸越來越弱,下午4點多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這時我已失去聽力,說不出話來。

張麗,女,30歲。因2000年12月26日進京上訪,單位以沒請假為由,一直不讓上班。2001年中旬被電信公司非法除名。2001年5月4日在寶清被非法拘留,關押4個月被釋放。主要責任人:寶清縣公安局政保科:韓科長、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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