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國際澳洲分部的中國人權組協調人Miss Dianne Hiles 發表講話,她說,我們關注世界上一切侵犯民權的事情。聯合國的「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所提到的,特別威脅到集會自由,觀點自由,以法律武器來威脅人權。很多法律都是模糊的和不清晰的。正如香港的第「23條」的「顛覆、煽動叛亂及叛國罪」。從字典中查這個詞的定義:「任何擾亂國家和平和威脅到國家的行為」,這種抽象的解釋,讓人們仍然無法理解甚麼是真正的煽動叛亂。而在當今的社會中,這個詞根本就無可應用。 「23條」所能涉及到的問題,在(香港)現有法律中已被包涵了。現在法律正在無限度地提高罰款,徒刑,還有各種刑法,這種做法根本不能和民主社會達成協調。
民主中國陣線理事秦晉擔任集會主持人,他說,讓我們在言論自由的澳洲,為香港人民的人權自由進行呼籲,一旦第23條通過立法,香港人民就會失去言論自由。他呼籲與會者不失時機地踴躍發言,表達心聲。
民主中國陣線總部監事,新南威爾士大學的張小剛博士發言說,當時,在香港回歸之前,香港有些親中團體,為了一些民主選舉的問題做些示威,喊了一個口號,「要飯票,不要選票」,現在香港的飯票與五年前相比,不是多了,而是少了。現在沒有了選票,飯票也沒有解決,而香港人現在是變成了肉票,被綁票了。這個「23條」就是在綁票香港人。香港現在就像一個在溫室裏燉的青蛙,溫度慢慢被加溫,青蛙感覺不到痛苦,就會不知不覺地被燉死。現在的「23條」立法,就是這個溫度到了個「生死界」,香港要徹底中國化的一個關頭了。
張小剛博士在談到「23條」中的「顛覆罪」時說,大家知道,在澳洲沒有所謂的顛覆問題,因為不存在使用暴力,香港也是一樣,只要你不使用暴力,也不存在顛覆問題。條款中使用很模糊的字眼,甚麼叫顛覆?如果我說了董特首應該下台,這屬不屬於顛覆政府?而且條款中還涉及到「知情不報」的問題。如在家裏邊說了,董特首應該下台,那是不是你的太太、你的孩子都有責任要去檢舉你呢?這對於香港人來說,都是切身問題,也就是說,大家都不能生活在安寧之中了。
居澳港人莫俊淑女士說,她以前從來不敢在公眾面前講話,今天也不得不站出來講話,以自己寫的「豈能再沉默」這首詩,表達她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憤怒。
一位澳洲白人女士發言說,今天來到這裏集會、遊行,讓公眾知道「23條」立法將會為國際上帶來損害。香港地區、美加等國形成了全球性反對「23條」立法的強烈反響,她呼籲希望我們的努力會影響到香港的第「23條」立法有關的政府人員,不再考慮對「23條」立法。
新南威爾士大學的一位中國問題研究博士生宣讀了「致香港人民的公開信」,信中指出,2002年12月15日,是香港歷史上光榮的一天,數萬人在這一天走上了街頭,抑制臭名昭著的「23條」立法動議,這是數年來香港難得一見的大規模遊行,有理由把它視為人權自由的第四次浪潮,這是香港的自由保護戰,但我希望香港市民應該意識到,你們不僅在保護香港,也在保護整個漢語世界僅存的自由空間,在這種意義上,守住香港,就不僅僅是在守住良知,也是守住希望,守住底線。
中國民聯代表黃濟人先生發言,我們強烈反對香港惡法第「23條」,它剝奪了香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同時我們也關注到,這個立法,它不僅僅會影響到香港人民,它也會影響到中國和世界其他任何一個跟香港有關的團體、個人,甚至於每一個遊客的利益。我們認為香港現在的社會問題,不是國家安全問題,香港面臨的問題是經濟衰退,香港政府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振興香港的經濟上,而不是推出這種導致社會嚴重對立的、讓社會付出更大成本的、不成熟的法律,所以,我們認為香港現在根本沒有立這種法律的必要性。我們呼籲讓香港的立法回歸法律的理性。
澳洲人Doctor Lanrbert 在發言中,表達了他對來自中國大陸的干擾會破壞香港「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使「一國兩制」最終變成「一國一制」的極大憂慮。
集會結束後,下午1點鐘,開始反「23條」立法抗議示威大遊行,200多人的遊行隊伍,人們舉著中英文大型橫幅,「為全球反對香港「23條」立法徵簽」,「聲援香港人民,反對「23條」立法」,「不想要的「聖誕禮物」」,及「惡法一立,自由全沒」,「立惡法,假諮詢;言論自由全充公」,「只北京能顛覆香港」、「惡法禍港,天地不容」等各種標語口號傳單,沿著市中心佐治街緩行,和平的遊行隊伍吸引了市區眾多的行人及車輛注目,很多遊行者邊走邊散發著中英文傳單,傳單雪片似的不斷撒入湧動的人流中。從佐治街轉入高本街,遊行終點站到達中國城的德勝街。
在中國城德勝街,又有4位華人即興演講,更有用廣東話演講者。台灣社僑的龍頭,老華僑,前台灣同鄉會會長林萬得先生也從墨爾本發來了傳真函,以表達他對香港「23條」立法的極大關注。他指出,言論自由是人權最重要的一部份,沒有言論自由,那人跟囚犯有甚麼不同?香港「23條」就是限制言論自由的根本法,請有良知的人勇敢地說出,言論自由是做人的基本條件。
遊行集會結束後,於2點半鐘,部份華人去市政廳廣場進行反對「23條」立法徵簽及散發傳單,活動持續至晚上8點結束。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2/30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