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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灣勞教所對大法弟子野蠻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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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7日】何灣勞教所所部及610辦公室辦的強化洗腦班仍在繼續,已經近4個月了,每期約40天,以何灣勞教所專管隊二大隊的警察為主,成立了所謂的攻堅小組,其犯罪成員有:二大隊隊長韓毓龍,副大隊長:陳勇(現調入三大隊),副大隊長雷昌文(陰險)。幹警有:張義、李勁松、李靖、王為民、劉彤鈺(極邪惡)、明幹警(洗腦班分隊長),同時配上610辦公室的李主任、鄭主任兩人。他們利用猶大,以威逼、恐嚇、欺騙、體罰、限制睡覺時間(一天才睡2--3小時)等諸如此類的方式折磨大法弟子。

他們為了消息不暴露出去,就採取了措施,把刑期較長的大法弟子弄去洗腦,而刑期只有1--2月的就不進行洗腦,封鎖一切消息。他們利用何灣勞教所的警備室(小號子)2樓進行單獨隔離封閉式一人一房進行洗腦,每一個大法弟子配兩名刑事犯,這些刑事犯被稱為「勞教學員」,又稱為所謂的「信息員」(實際的監控員)。法輪功學員吃飯、睡覺、上廁所他們都形影不離,24小時監控,不能和任何其他大法弟子接觸。

警備室2樓共有9間房子,第一間是幹警辦公室,另有一間是所謂中午休息時用的,其餘的幾間都是大法弟子與監控員住的,他們之間的門都是關閉的,只要有一個大法弟子上廁所,所有房間的門都得關上,不能互相看一眼(人權何在?!)嚴禁大法弟子之間互相見面,他們採用的手段更加陰險、狡猾。他們不打人,但暗地裏折磨、整人,要「勞教學員」(監控員)整大法弟子。然後幹警們出來做好人。有一個監控員說:「警察裝好人,表面上對法輪功學員非常好,卻叫我們出面做惡人,強行限制你們的人身自由和各種人身權利。」

幹警利用猶大與大法弟子進行針對性「交流」,一直「交流」到深夜2-3點鐘,才讓休息。早晨6點不到就把你叫醒,以疲勞戰術加上胡言、蠻纏,進行一段時間的所謂攻堅,那些胡言亂語明顯神志不清,連三歲小孩都騙不了,一些人妥協完全是因為殘暴的洗腦使他們失去了思考能力,再有就是這些人有怕心和執著,而猶大那些自欺欺人的言論為他們提供了一個掩耳盜鈴的台階而已。

可恥猶大:

女隊:武昌南湖37歲的李珊和21歲的賈玉婷,解放公園57歲的黃豔,青山約30歲的夏麗琴,還有周苛、黃王勤、陳豔萍等。

男隊:華中師大47的王庭方、武鋼黨校的汪春堂、還有待業的柳家新、陳燕文等。

犯罪幹警:

1、韓毓龍,二隊隊長。為了整大法弟子,把他們家人送去的衣物都壓下來,不給大法弟子,讓他們凍著。他說:為了轉化,只要不打,不管用甚麼方式都是合法的。

2、劉彤鈺,不讓大法弟子坐板凳,限制睡覺時間,用這種方式折磨大法弟子,背地裏指使刑事勞教學員(監控員)體罰大法弟子。

3、陳勇、雷昌文,身為副大隊長,卻是邪惡的代表,組織攻堅小組,策劃針對大法弟子的邪惡方法,以期將大法弟子強行洗腦。手段方式前面已述。

4、張義,幹警。指使勞教學員,強行對大法弟子進行體罰,單獨隔離大法弟子,將大法弟子帶到民管會(單間房)罰站或長時間罰蹲,暗地裏整人,沒有人知道、看到。要他們威逼、恐嚇欺騙、誘騙大法弟子。還說:如果你們不轉化,就把你們送到沙洋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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