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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說句真心話 七旬老人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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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22日】我是河北的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今年71歲。以前我是多病纏身、久治不癒的人。有幸在98年底得法,經三個月學法、煉功,心身大有更新之感,病好了,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遇事向內找,所以家庭和睦,鄰里融洽。

是恩師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教我做人的道理,使我走上了修煉之路。這麼好的功法,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現在不修更待何時」(《轉法輪》)。

不幸99年4.25請願回來,經常受到干擾。到7.20以後,當權者就不叫煉了。我從9月中旬依法進京上訪,想把大法真相對國家說說,這是肺腑之言。不想當權者卻做出這種事來,拿好人當成了眼中釘子──在北京用刑車手銬把我們押回本縣,痛打一頓。我們坐了三個多月冤獄,還被收包、勒索飯費、罰款,共7000多元。我在家不到一個月時,正睡著覺又被非法抓去一個多月。在獄中因與同修堅持煉功,惡警給俺倆戴了一副腳鐐,可想我們的行動如何艱難。俺倆還是堅持煉,半個月後給摘了。這一個多月我又花了400多元。在鄉政府差房裏住了四次。師父說:「做好人都難。」(《轉法輪》)

今年8月26日下午7點,突然一群惡警由村支書領著,到了我跟前。我正領著不滿一週歲的孫子。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把我給抬上刑車,我給他們講理:煉功沒罪。一個惡警給我戴上了手銬,我越嚷,他就越壓手銬。我說:「我70多歲的老頭子,手無寸鐵,把我的手給卡下來也不算你有本事。」那惡人也不說話,可能覺得理虧。

他們把我送進監獄,看守叫我填表,我不配合,幾個看守連推帶打,把我打翻在地,狠狠打了我一頓,後把我關進了7號監房。我先給號長洪法,經過一天多時間,號長能認識了,他說:你願煉就煉,我們不管,不給報告。有人得救了。

第三天10點多,「610」的人提審我,我抵制。他們寫完了叫我按手印,我說:「你寫甚麼我不承認。」他們走了。看守們又叫填表,我不填。我沒犯法。所長扒下皮鞋在我腰部、臉上打了20多下,又問我:填不?我說我沒罪,不填。他們把我按倒就用板子打,打得我動不了,臀部至大腿彎處青紫連成一片,有四十天才恢復正常。他們打完後把我連拉帶拽關進7號監房。由於先前我給他們講真相,7號的人照顧我很好。

當天下午,看守又把我調換到9號,這個號關押的犯人最厲害、最無道德。這個號的犯人們每天都逼我背監規,我不背,他們就叫我用牙刷刷廁所,百般刁難。

有一天看守叫犯人按滿掌手印(提取指紋),也給了我一張,我不按。正好收表人也走到我跟前,就說:按不按?不按就給你上報了。號長嫌我不按手印,就逼我刷牆根長的綠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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