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姆思參議員來信的全文如下:
親愛的某博士:
謝謝你就法輪功事宜的來信。與你一樣,[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無止境的迫害同樣令我感到不安。長期以來我一直反對中共踐踏人權的行為,鎮壓法輪功是又一例應受懲處的行為。
中國有著令人悲嘆的人權記錄。對那些追求個人信仰人士的迫害持續保持在一個令人警覺的程度。把以和平方式表達言論和進行集會的法輪功學員指控為推翻XX黨政府的說法是荒謬的。
你或許已知道,參議院於1999年11月19日通過了217號決議。該決議要求中國政府:(1)釋放所有的良心犯,立即停止對那些合法行使信仰、言論和集會自由權利的人士所進行的騷擾關押,體罰和監禁;(2) 立即廢除和修改那些限制人們自由的法律和法規,並及時承認並執行國際民權和政權公約,以此證明其願意遵守國際公認的自由信仰,自由言論和自由集會的準則。
我毫無疑問地支持188號決議,並聯繫了[參議院對外關係委員會]主席拜登先生,希望委員會能儘快通過該議案。正如你所了解,第107屆國會將很快休會。我真誠地希望委員會能在剩下的幾天中採取行動。
請相信,我將繼續監測這一不幸的事態。再一次感謝你的來信。
最良好的祝願。
傑西﹒海爾姆斯 (JESSE HELMS)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13/28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