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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威夷州州長宣布2002年10月為夏威夷州法輪大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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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25日】
嘉獎令

鑑於,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古老的氣功的一種,通過特殊的動功和打坐淨化人們的身心;並且

鑑於,在他公開傳出後的8年時間裏,法輪大法已經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受歡迎的一種氣功,在世界上40多個國家有上億人修煉;並且

鑑於,與其他氣功門派不同的是,法輪大法不僅強調修身,還強調遵照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教導的真、善、忍的更高法理在日常生活中修心性;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包括學法和煉習五套柔和的功法進而得以提高,能使人改善健康,增進思想和心理素質,昇華道德標準,並使親人之間關係更加密切;並且

鑑於,1996年夏威夷有了首批法輪大法學員,他們在1999年組織了第一次集體煉功;並且

鑑於,夏威夷的法輪大法學員在10月份將讓更多人了解法輪大法的藝術,並鼓勵居民們去探索他的益處;

鑑此,我,本傑明.卡亞特諾(Benjamin J. Cayetano),夏威夷州州長,在此宣布2002年10月為夏威夷

「法輪大法月」

並感謝此功法的學員們對社區做出的眾多貢獻。

2002年10月9日在夏威夷州檀香山的州政府的執行委員會決定。

州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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