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郭淑豔,女,38歲,家住遼寧省遼陽縣吉洞峪鄉。她於2001年12月17日進京上訪,同日被捕,後轉到遼陽拘留所。她絕食了數日抗議迫害,但仍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被送往馬三家後按規定作體檢,當時郭淑豔已絕食數日,身體極度衰弱,生命垂危,所以勞教所拒收。吉洞峪鄉派出所惡警常江為了發洩個人的私憤,串通縣裏主管部門,背著郭淑豔(以為郭聽不著,但她全聽見了),決定用錢買通馬三家主管體檢醫院的院長及大夫,讓其收留。但醫院的院長因郭生命垂危,隨時死亡,事關重大,不敢強留。以後雙方就互相推諉,為了推托責任,惡警常江打電話哄騙郭的丈夫準備錢治病,被郭的丈夫嚴詞拒絕,不得已,常江於12月30日下午2點用車將郭淑豔送回她的家裏(以上經過由郭淑豔口述)。回家後,因胃虛,吃的稀飯和奶粉都吐了出來,後又吐血,31日上午10點鐘頭暈厲害,十幾分鐘後逝世。
(右圖為郭淑豔遺照。)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0/17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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