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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邪惡之徒打著大法弟子幌子進行詐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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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8日】一年多來,廣州蔡林萍、羅學瑾二人利用大法學員的善心,多次在學員中詐騙錢財,影響極壞。

蔡林萍,女,40多歲,家住廣州東山區華泰賓館職工宿舍。此人曾學過道家等多種氣功,此人來到煉功點後,因表現出主意識不清、神神叨叨、不二法門等不正常狀態(其母有精神病史),煉功點學員勸其離場回家。

2000年8、9月份,蔡某在廣州學員中大肆謠傳師父去了北京等不實消息。師父對明慧編輯部的講話《除惡》發表後,蔡某仍繼續在學員中傳此謠言。

2001年2月份蔡某謊稱大法弟子需要幫助,以做大法工作為由,叫學員不要多問,以達到其詐騙的目的。已知從幾個學員處共騙走三萬多元。

羅學瑾,女,67歲,廣東省地質勘探局職工。此人混入煉功點前就熱衷於甚麼開發、保護「國寶」之事,混入修煉後,此人利用學員善心,開始在學員中大肆騙取錢財。羅某胡說甚麼保護「國寶」的人生活如何苦,要學員資助。

蔡、羅二人行為詭秘,言語含糊,對被騙學員都這樣說:此事與正法有關,不要跟別人去講。據不完全了解,僅羅某一人就騙了九萬多元,同時給與之接觸的學員修煉造成極大干擾。

蔡某表現偽善,喜歡到處亂竄,並且被特務長期跟蹤和利用。2001年6月份,此人串過的幾個點先後被破壞,導致流離在外的學員數十人被抓,財物、設備損失巨大。

蔡、羅二人之所以能在學員中長期行騙,無非是利用了學員的人心、外求之心,鑽了學員學法不深的空子。

作為修煉的人不執著常人的任何事物。在當前情況下,正法弟子的責任就是如何正法、講清真相,完成正法弟子的歷史使命。希望大家把心思用在修煉和救度世人上。

對邪惡的姑息是縱容邪惡而不是善。望廣州學員發正念清除破壞大法的邪惡。被騙錢財的學員,如有條件可將錢如數追回,並將其用在正法救度世人上。其它地區如有類似干擾,大法弟子也應從法上認識法並向內找,不給邪惡干擾提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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