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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立「廣州法輪大法日」的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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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30日】

各位廣州同修:

我們廣州部份大法弟子鄭重倡議將2002年2月4日「立春」這一天定為「廣州法輪大法日」。

十年了,這十年是何等的偉大,是何等的殊勝。這十年是大法洪傳的十年;這十年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十年;這十年是佛恩浩蕩的十年;這十年是法正乾坤的十年。十年中敬愛的師父以無比宏大的慈悲將我們從地獄裏撈起,洗淨,又給予了我們偉大的一切;十年中是慈悲的師父不斷的點悟著我們,看護著我們,大法指引著我們不斷的昇華,昇華,再昇華;十年中在鋪天蓋地的邪惡迫害中是偉大的師父為我們承擔了歷史上的一切;十年中大法弟子們用生命洪揚了大法,證實了大法,維護了大法,救度著眾生,清除了邪惡,助師世間行。

師父在廣州共五次傳法,其中第五次也是國內最後一次,更具特殊意義。為了使廣州的大法弟子能夠更好地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我們倡議2月4日「立春」這一天定為「廣州法輪大法日」。

「立春」是萬物復甦,氣象更新,是陽光驅除寒冬之日。2月4日定為廣州法輪大法日無疑是廣州大法弟子的心聲,令大法弟子振奮,令一切邪惡膽寒。

在2月4日這一天,讓我們分別在北京時間上午5點、6點、7點,及晚上8點、9點、10點整點發出最純正、強大的正念,徹底清除三界內(特別是廣東省乃至全中國大陸)破壞大法的一切邪惡因素,無所不包,無所遺漏。

同修們,讓我們在大法中緊跟師父精進,精進再精進。

廣州部份大法弟子
200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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