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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甚麼要散發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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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27日】最近很多世人都跟我們說了這樣一句話,說你們在家煉就煉你們的吧,為甚麼到處散發標語、傳單呢?為此有人不解,說我們與XX黨作對。

就此問題我想談一談我的一點個人認識。修煉"真、善、忍"好人,這根本沒有錯,這在任何一個國家與政府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師父92年出來傳法,當時是政府部門出面支持的,洪傳七年,修煉弟子不計其數,速度之快,反映出法輪功功效之顯著。可是99年7月當權者的一聲令下,下面的百姓就得遭殃,只要堅修大法,就開除學籍、黨籍、公職、罰款、拘留、勞教……

北京"上訪辦"成了抓人的場所,七八十歲的老頭、老太太千里迢迢來到北京想告訴一下政府修煉法輪功自己身心的巨大變化,而等待他們的卻是拘留與罰款。我在99年10月25日去北京上訪的那一天,有一個安徽的老太太81歲,和我關在一個拘留號裏,她身上帶的3千元錢臨走時都被扣留了,她一輩子就積攢了那麼一點錢,多不容易呀。警察們沒有同情心與憐憫,冷酷的對待,讓我們懷疑人權的保障在哪裏?

當初這些人學大法的時候是政府部門出面支持的,現在不讓學了又是政府部門出面干涉的,那麼作為一個人來講是不是要像牆頭草那樣隨風倒呢?學大法我們親身受益,那麼最起碼我們做個平常人還得講個仁義、道德,會因為政府的一聲號令去違心地撒謊與欺騙嗎?如果是這樣,那麼就是在人中也是個不可信賴的人是吧。那麼既然要做個好人,做個好公民,我們就要履行憲法給予我們的權利,通過上訪來表達我們的心願,可是沒有人接待,毆打、酷刑、單位開除、拘留、教養、判刑,這一切不公的對待沒有任何說話的權利。說得簡單一點,罪犯還有一個申訴的權力呢,不符合事實可以上訴,可是修煉大法的學員,他們沒有任何說話的權力。那麼我們無緣無故的遭了這麼多的罪,不應該有個正義的說道嗎?電視中的造謠,親朋好友的不解與疑問"電視中的內容是真的嗎?"面對這一切,我們不應該向他們說明真相嗎?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身心受益很大,不應該把事實真相告訴他們嗎?

正的終究是正的,我們的講清真相、散發傳單是真正的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呀,換句話說,是當權者造謠、誣陷、誹謗。面對這一切謊言與陷害,就是想在家裏呆著也呆不住啊,把好人說成壞人,弄一些不學大法的人上電視造謠,欺騙,如果我們不去澄清,誰會明白真相呢?正義終將戰勝邪惡。如果有邪惡沒有正義,那麼人間不就大亂嗎?生存還有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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