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達了中國並去了天安門廣場。天氣很溫暖,周圍有很多人。陽光在照耀著,我感覺我似乎在一個很大的空間。人們想擺姿勢和我一起照相,還有許多孩子希望得到我的簽名。這是下午1:30分,我本計劃一直等到2點當有別人到這裏來打橫幅的時候行動,然而我擔心這些孩子在那種情況下會被牽連。我收拾了一下,脫下了我的外套。在裏面,我佩戴著一條縫在衣服上的橫幅,前面寫的是「法輪大法真相步行」,後面是「SOS」。當我做這些時,警衛在換班。我大聲地唱著法輪大法的歌,感覺好像有一海洋的中國人在看著我。似乎過了好長的時間,甚麼也沒發生。一個便衣警察走向我:「哦,法輪大法!」他大聲地叫著粗暴地抓住我的左臂。他開始把我拽向紀念碑,那時另一個警察加入了進來,開始從我的衣服上撕橫幅。
這花了他們很長時間,在這個過程中我一直在唱著法輪大法的歌,並且所有的中國人一直在看著,目瞪口呆。他們拽著我繞了一個大圓圈試圖找到一輛警車。一個穿著一件大綠外衣的年輕警衛跟在後面,臉上帶著迷惑的表情。孩子們和一群中國人始終在看著,我還在唱著法輪大法好。警察試圖把我的胳膊往下拽,但是它們卻飄浮在空中,我繼續唱歌。警察的企圖落空了,他粗暴地把我推進警車,我的膝蓋有點兒被傷到了,但我已經對可能受到的肉體虐待有點兒思想準備。
警察駕駛警車在廣場上轉圈,然後突然轉向,避開一位拿著一個大照相機正在拍照的女士。他們把她的某種身份卡片拿走了。他們把我帶到天安門廣場警察局。我坐在一個有藍椅子的等候的地方,10個警察圍著我。他們問我是否可以說中文,我用在法輪大法真相步行中學到的簡單的詞彙說:「法輪大法好」。他們很難聽懂我帶著口音的中文,但卻給我照了許多照片,並把我的橫幅也放在地上要照相。我說,不行,如果你想給它照相的話,你得把它撿起來!他們把橫幅放在桌子上照了一張相。他們花了很長時間試圖看懂橫幅,因為它是用英語寫的。
然後我被押著去我的旅館拿行李。旅館的工作人員十分侷促不安,因為有警察跟著我,我對他們說法輪大法好,他們似乎明白是怎麼回事兒了。取回行李後,我在車上被拉著經過了北京城中一個非常破敗的部份,帶到了一個大的警察局。他們讓我在一個大餐桌旁坐下並給我拿來食物和飲料。我回答說在他們禁止我向我在中國的同修們表達同情的時候,我不能吃和喝。他們開始問我問題, 我想那是警察局的慣例。我說:「如果你們問我問題,那麼在我被捕期間我需要一個國際律師,否則我會因為聽不懂你們說甚麼而被欺騙。」他們告訴我,我沒有被捕所以沒有關係。當他們商量下一步怎樣做時,我在桌子上讀我的《轉法輪》。
然後一個中國女警察開始用英語和我談話。她用一種柔和的方式企圖誤導我。她說:「我只想說幾件事,不是使你相信,僅是告訴你你在中國所犯的罪──你已經犯了法,就像在加拿大一樣,你必須受懲罰。」我回答:「如果你正在談論罪犯,你一定是在暗示法輪大法,那我甚麼也不說。」所以她繼續試圖和我談加拿大,問到我的兒子。我覺得她正在試圖用她的做假來毒害我。(直到第二天我才知道,我在警察局的整個過程都被偷偷地錄了相)。談話過後,我被開車送到一個警察旅館的房間,這就是過夜的地方。有兩個警衛寸步不離地跟著我。那個女警甚至在我用廁所的時候也不離開,我沒有了隱私權。看守我的守衛整晚在坐著看電視。每個節目都是詆毀法輪功或者演「自焚」的,他們試圖告訴我那是真的。我說:「你們自己政府的錄像暴露了自焚的謊言,當你把帶子的速度放慢時,這個女人被打在頭部的鏡頭是很清楚的。人權組織,比如國際大赦,知道中國正在發生甚麼。人權律師正在著手提出這些犯罪案件。」然後我設法整晚閱讀《轉法輪》。讀書使我感覺如此歡樂和平靜。我睡了一個或一個半小時以恢復精力。我能夠為法辯護,我談到了對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人進行訴訟,我談到了大法是直指人心的法。
第二天,警察開始拉著我轉了一圈又一圈,我想他們正試圖讓我失去方向感。最後我被帶到北京飛機場並被送上一架飛往維也納的航班。飛機中途在西思羅機場停留,我得到我兒子的消息要我搭乘航班去加拿大。我在出口的第3個通道處遇到了一個記者和一個有4個人的攝影師小組,他們和我一起在人群中行走。這位記者請我談些甚麼,我立即回答他:「他們(指中國政府)是欺騙和作假的大師。」
最後,我遇到了3個英國的修煉者幫我取出了行李,給我在加拿大的兒子打電話,他正在擔心我,他們幫我登上了去加拿大的班機,於晚上9點離開。
(大紀元報社記者海倫筆錄並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