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煉法輪功前身體很差,體弱多病,經常去醫院治病。經化驗身上只有3.1萬血小板,白細胞也很低。我成天頭昏,手腳發軟,在家幹家務都很困難,成天大把大把吃補品和藥也不見成效。97年我修煉法輪大法後,不但病好了,藥不吃了,精力也特別充沛,渾身不覺得累,現在我在家帶孫子幹家務,還幫助兩個女兒帶孩子,使我的家族中所有關心我的親人都沒有了思想負擔,同時減輕了家中的經濟負擔,從開始修煉到現在這四年中沒去過一次醫院,沒吃過一粒藥,真的感受到大法的超常。
大法不但幫我祛了病,還讓我從精神的痛苦中解脫出來。我有個兒子在16歲那年得了肝硬化。經過幾年醫治無效,最終在93年春去世。兒子是我生命的全部,他先走了,在很長時間內我都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我萬念俱灰,真想到黃泉下陪伴他。但我又想到我死了留下的親人會更加痛苦。我當時也想出家去修行,但我不知道哪裏是我修行的地方。那個時候我才明白甚麼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禍不單行的是96年下半年我丈夫又得了病,經檢查病情很嚴重,得馬上動手術。當時我的腦子一片空白,我不敢往下想,我在心裏喊著老天爺啊,你公平嗎?我上天無路,下地無門。我無可奈何,只能聽天由命。
在我最絕望的時候,一位大姐給我看了《轉法輪》一書。一邊看我就一邊流淚。看完後我就投入到大法修煉中來。通過學法、煉功我明白了一些法理。師父說「為甚麼呢?因為這個宇宙中有這樣一個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講,都是有因緣關係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所以,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於欠債可以不還;也不能夠隨便任意去做,否則,就等於在做壞事。」(《轉法輪》)
還有我想通過自己的實踐去澄清一些事實。有人說師父斂財,賺了學員很多錢。這個不是事實。我學大法四年,師父從沒向我要過一分錢,在《悉尼講法》中師父講到「我甚麼也不求。我就是來度你的,我就要你那顆向善的心,能夠提高上去。」
修煉的人是不會殺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絕對不是真正大法弟子所為,是有人栽贓陷害法輪功,大法弟子連魚蝦都不殺,怎麼會自殺呢?
法輪大法修煉重心性、重德。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中的好人。我希望政府能早點查明真相,澄清事實,還我們法輪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