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功學員蘇晶岩到底是怎麼死的(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九月八日】為了揭露邪惡,讓百姓了解法輪功真相,救度世人,遼寧大石橋市法輪功學員蘇晶岩和另兩位同修,於2001年8月21日晚到拉山地區發真相資料時失蹤。其後不幾天,就傳來公安部門四處給各鄉鎮打電話,說有一個撒法輪功傳單的人跑到水泡子裏淹死了,讓各鄉鎮有失蹤的法輪功人家屬來認屍體。經我們調查,是同修被壞人舉報後被抓,而死者是法輪功學員蘇晶岩。

蘇晶岩
蘇晶岩

據官方對外宣說:21日晚10時左右,抓住兩人,逃走一人,因為沒追上,於是就不管了,任由她逃走,可她竟然在慌亂中跑進水泡子裏自己淹死了。

官方的這種說法能站得住腳嗎?讓我們分析一下疑點:

(1) 既然公安不追趕,隨她去了,蘇自然可以從容地走,見到水泡子也會繞開。涉水時如果發現水深,當然會退回來另換別的別方走。

(2) 蘇是在前拉山被舉報,有多條路可走。怎麼死在了隔著一個後拉山村、距離許多里路的一個水泡裏?

(3) 公安打撈遺體時,出動大批警力封鎖現場,不許百姓靠近。據目擊者說:屍體漂在水泡中間,一個小黑包在岸邊上放著,說是裝傳單的。公安對著小黑包翻來覆去地拍照。這不令人奇怪嗎?蘇跑的時候,小黑包理應背在身上或纏在手臂上,人進水裏包也自然進水。為甚麼包完好無損地放在岸邊上,倒像故意留在那讓人發現報案用的。

(4) 有目擊者說:水泡子成鍋底形,一個穿水衣的人向裏走了一段距離才沒腰。他伸出一個長鉤將遺體鉤上來,左照右照,可見他們也知道水並不深。可是這麼淺的一個水泡子竟能淹死機敏、果敢的蘇晶岩。

(5) 令人不明白的是,公安是怎麼認定死者就是煉法輪功的呢?僅憑在岸邊的一個裝傳單的小黑包?這不太武斷、太草率了嗎?假如撤資料的把包掉在地上人走了,而水泡裏恰巧有一個別的厭世輕生者呢?如果是叫那兩個被抓的同修認定的,就很清楚了。那就應該直接通知蘇晶岩家屬,而不是四處放風找人認屍體。公安怕甚麼?

(6) 蘇自「7.20」以後多次被關押在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從馬三家勞教所(八個月)釋放後不久又被抓,再次判勞教。在送往馬三家勞教所的途中,她跳車逃走,在警車追捕的情況下,機智地從莊稼地裏走脫(明慧網已發表)。以她的經歷和素質,在這次所謂的沒有人追趕的情況下,會慌不擇路地跑進那麼淺的水泡子裏淹死嗎?而且她上次跳車走脫後,又被通緝,公安能不認識她嗎?

(7) 大家知道,溺水而死的人腹內有積水,死後身體呈伸展狀。而據事後見過遺體的人說:遺體周身發緊,竟然兩臂彎曲在兩肩,雙手呈痙攣狀;兩腿蜷曲,腳也呈勾勾形,手腳拉都拉不直,一副抽搐的樣子,這是淹死的症狀嗎?

(8) 公安部門在蘇家屬認屍後,告訴其家人不許對外聲張,不許對外說蘇晶岩是煉法輪功的,息事寧人。公安想壓制、掩蓋、隱瞞甚麼?

幾月前的大石橋市法輪功學員李豔華老人被迫害致死(明慧網已發表),公安部門為了推卸責任,掩蓋罪惡,拋屍街頭,製造車禍假相,由營口市開發區西江村村長劉勝作假證。後作惡者劉勝喝酒肇事,被公安拘捕,破費幾萬元,還落得個勞教一年的下場,得到現世現報。

蘇晶岩之死,是否與上述李豔華命案同出一轍?蘇晶岩死因不明,在目前的嚴酷環境下,我們無法再深入調查。但是,大法衡量著一切,善惡到頭終有報!事實真相即將大自於大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