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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湖北十堰市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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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26日】
(一)

朱習榮,女,47歲,湖北省十堰市眾升儲運公司退休職工。2001年5月5日被捕入獄,因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勞教一年。

朱習榮入獄後,因為堅信自己無罪,不承認強加給大法弟子的一切,不背監規、不喊報告、不穿監服等,堅持公開煉功。2001年5月9日,邪惡之徒李配華(十堰市第一看守所管理人員)操縱、指揮「外勞」(已判刑在此服刑的罪犯)以幹部找談話,把她叫出來,李配華指著地上的監服(黃馬甲)髒衣服叫她穿上,她說「這不是我的衣服。」立即上來五、六個外勞(打手)拳打腳踢,這時朱習榮喊:「不許打人。」當時打得她面目全非,滿嘴牙齒全部打鬆,至今還有一顆牙齒還在晃動,不能咬東西。她被打倒在地後被帶上手銬和幾十斤重的腳鐐。大廳裏站了一大群邪惡之徒(管教),開始臭罵她,還不算完,他們指使打手把她從一樓拖到二樓,從二樓拖到一樓,邊拖、邊打、邊罵,她都站不住了,還從41號把39歲的女大法弟子王傳琴叫出來,示威,前幾天迫害她,現在還帶著背銬。逼著我們吃飯,並揚言還有誰。發洩完後將朱習榮關到禁閉號(40號)。5月10日又將其拖出來,樓上拖樓下,邊拖、邊打、邊罵,兩天拖下來,她大口喘氣,上氣不接下氣,臉都變色了,都要倒下了,邪惡之徒李配華說:「咋,要死。」並威逼其服從看守所的一切管理,朱習榮到40號門口就倒下了,功友們趕快將其抬到床上。朱習榮開始吐血、拉血。第三次又要去拖朱習榮,朱習榮已經躺在床上起不來了,邪惡之徒張濤(外勞)跳到床上抓住手就往起拖,功友們以及刑事犯都不忍心,給他們講情,在她們的再三請求下,他們看她確實不行了才免了第三次的迫害。銬了十五天,這些天天又熱,又不能洗澡,身上都發出臭味。5月15日國保支隊提審她,他們二十四小時換班,叫她站了兩天一夜不讓睡覺,看到她睏了,把她銬到鐵架子走廊上審問,兩天一夜下來,兩條腿腫得不能彎曲,關進看守所又帶上腳鐐,6月5日又從看守所送到「洗腦班」,檢查身體不合格,又關進看守所。

6月19日因轉號,李配華逼50多歲的女大法弟子劉朝英穿監服,朱習榮勸李不要逼劉穿監服被李一頓吵罵,叫來外勞強行給朱習榮穿上監服,劉朝英戴前銬(因她半邊身體偏癱,伴有高血壓),朱習榮戴背銬,雙臂被擰住銬得很死,胳膊不能動,關進禁閉號,裏面屎、尿,臭氣難聞,第二天轉到其他號連銬兩天後,胳膊、手腫成直的,手指不能彎了。6月26日送到沙洋勞教所,因身體不合格(高血壓、心臟病、大便出血、脫肛)又被關進看守所。

7月17日從看守所被強行送到茅箭區「洗腦班」並從其單位借1500元現金。7月19日晚「洗腦班」將全體大法弟子拖、架到教室看中央電視台造謠新聞,7月20日早上集體煉功,被邪惡之徒梅放(「洗腦班」負責人)踢了一腳,腳印現在還看得見,打兩耳光。茅箭分局的警察把朱習榮從寢室拖到操場,又從操場往汽車上拖,褲子、褲頭被拖掉、拖破。強行將朱習榮關上汽車,關到武當路派出所,銬到留置室的鐵架子上。7月22日下午又送到「洗腦班」,晚上梅放親自將朱習榮從床上拖出去,褲子、褲頭被拖掉,褲頭被磨掉了三個洞,拖到操場上梅放重重打了朱一耳光,臉被打腫,幾天後腫才消。由於朱期間一直不配合,又被拖到保安公司後門值班室,又拖到花池邊樹上銬起來,由於堅決不向邪惡低頭,一直銬到9點多鐘才被放回寢室。7月23日早上梅放指示保安將朱習榮拖出去,並說拖狠點,朱堅決不配合,又被拖到保安公司後門,被戴上背銬,又拖到操場上威脅,中午將其銬到籃球架子上吊起來,朱一點都不畏懼,他們見嚇不倒,將其拖到寢室,胳膊都銬腫了。晚上又拖到教室看造謠新聞,拖回後又關禁閉。7月24日已經絕食幾天了,梅放指使保安將一部份大法弟子拖、架到操場上進行迫害。8月21日邪惡之徒把大法弟子叫到辦公室為其做偽證證明余劍肋骨被打斷不是其所為被大法弟子拒絕。

8月24日朱習榮已經絕食34天,在單位、親人的多方救助下,從「洗腦班」被解救回家,當時她已經皮包骨,路都走不動了。她的兒子把她背回家。

(二)

關啟愛,女,40歲,湖北省十堰市鄖縣鮑峽農民。2001年12月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在鄖縣看守所受盡了各種酷刑,2001年6月22日羈押於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刑事犯連打她兩天,不讓她睡在床上,一直睡在地上。

聽鄖縣的男同修講:和她關在一起的刑事犯講她受的迫害,她承受的太大、太大了。因身體不合格又被關進看守所41號,刑事犯又打她的頭、脖子,身上多處被打破,銬上背銬,又被銬到柱子上,她身上多處化膿並發燒。7月5日鄖縣來人帶走,至今下落不明。

(三)

祝仕香,女,35歲。於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五日被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欺騙去談幾句話,被非法關三個多月,被強迫寫保證不修煉法輪功,吃的是沒有油的白菜,睡的是水泥地加一個板子。常常為講一句話挨打,要求回家也被警察打得遍體是傷,滿臉是血。

在「洗腦班」關押期間,他們又將其送回竹山老家。祝仕香是一個理髮師,回家沒幾天當地居民委員會、派出所不准開門做生意,強行關門搬走東西,生活沒有來源,只能靠丈夫一人打工掙錢過日子。隨之到家裏來不讓住,停水,六月的天氣沒水吃,一個多月時間幾乎是每天都是一群人來家裏騷擾,強迫寫轉化書、保證。這就是在中國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所受到的「待遇」。

(四)

柯昌芬,女,32歲。於1999年3月走進大法修煉的門,同大法弟子集體煉功才四個月的時間,就遭到邪惡舊勢力的殘酷的迫害、鎮壓、欺騙、造謠等流氓手段的威逼與折磨。

2000年11月份,因給世人講清真象又被非法拘留一個月,被毒打,一個月差3天,東嶽派出所深夜12點左右向其家屬要錢,打電話說要5000元,說不給錢就將其勞教、判刑,不放人,用來嚇唬其家人,家屬四處借錢,借夠5000元送去,誰知他們又說還要在第一看守所的一個月的生活費900元要及時送去,其丈夫又回去向別人借500元,實在借不夠送去請求他們網開一面,那知他們說一分都不能少,家屬無可奈何,只好回家把平時做生意的一角、二角、五角的零錢湊夠300元,那天又是星期天,銀行不開門,親戚也不換,只好拿著零錢去派出所,他們一看大罵說:這錢拿來打發要飯的,不要零錢,把錢甩了一地,並對其丈夫大打出手,往致命的地方踢,其丈夫疼痛難忍,只好把錢撿起來拿回家,又向別人求情借了300元送去。

回家不到半個月時間,2001年1月19日,也就是離大年三十還差四天,三堰人民路派出所又以欺騙的方式說叫她去說幾句話,結果一去就被關進鐵籠子裏三天三夜,大年二十八的晚上又將其送到「洗腦班」三個多月,逼迫放棄修煉,大年初一吃的是小小的一個饅頭,睡的是水泥地加一個板子。每天的生活費是50元,晚上不讓上廁所,房裏放一個馬桶,40多人一個房間,四面不通風。白天,吃飯、上廁所、刷牙、洗衣服、洗澡都要報告允許。有時女弟子遇到特殊情況上廁所一等就是幾十分鐘,沒說話的份,說話了就叫出去打、關禁閉、不給飯吃,有許多同修打得遍體是傷。在「洗腦班」因其要求回家拒絕吃飯,又被非法送去拘留所,關了十天,然後送回竹山老家,當天又從其家私自要了400元在路上吃喝。

到家沒幾天派出所知道了,硬逼著房主收回做生意的店面,然後又來到其家中逼著搬家不讓住房子、停水,不接受孩子上學,使用各種辦法來威脅其寫轉化書、以後不煉法輪功。這就是她所受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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