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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及新安勞教所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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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20日】下面是我在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以下簡稱『調遣處』)及新安勞教所見到、聽到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事情:

1,江蘇學員任美到『調遣處』的頭一天,被罰蹲在烈日下暴曬。這時她已經絕食六天了。很快她就被曬得暈死過去。當班的隊長以為她是裝的,拿電棍長時間電她的頭部,發現她真的不會動了才慌了神,送到醫院搶救。到達醫院時醫生說她的瞳孔已放大到正常人的一點五倍,恐怕沒救了。她如果不是一個修煉的人,恐怕真的就此就撒手人寰了,所幸後來搶救了一天一夜她才甦醒過來;

2,北京學員侯某,在『調遣處』因要求煉功和絕食,被捆在椅子上被男警察用多根電棍電擊乳房、陰道,致使她大便失禁,並且很長時間都不能行走;

3,北京學員馬榮紅在『調遣處』因煉功被銬在床上長達五十多天,致使她背臀部皮膚肌肉腐爛,被放下後幾乎不能行走。她被銬在床上之時還經常被看管她的其他勞教人員騎在身上毆打。她來到新安所後,惡警為了逼迫她放棄修煉,五天五夜沒讓她睡覺,還讓韓少芹等「幫教」人員毆打她,一個多月後她被踢的大腿尚有青紫的傷痕;

4,北京學員劉昇平在『調遣處』因不寫「保證」被惡警脫光了衣服摁在地上用四五根電棍電,電流大到她被踩在地上還身不由己地往起蹦。她到勞教所時前胸後背都是一個個電棍留下的焦痕;

5,北京學員黃建,因不放棄修煉曾連續十二天十二夜不讓睡覺;

6,北京學員張淑英,因在東城區看守所絕食被扎電針。她當時被電得昏死過去,醒來後自覺記憶喪失,大腦處於嚴重不清醒狀態。在『調遣處』時迷迷糊糊寫了保證等。到勞教所清醒一些後,她意識到自己做錯了。

7,北京學員賀文,女,50多歲,於去年11月4號、5號連續兩天晚上被關在勞教所隊部辦公室遭到「幫教」人員鐘向紅等人的毆打,當時值班的隊長是中隊長韓秀英和小隊長張然。賀文被打得左邊半邊臉都是青紫色。6號王兆鳳上班後,為掩蓋二中隊打人的事,不准賀文下樓吃飯。賀文的勞教期四月十三號就到期了,可因她拒絕放棄修煉真善忍大法,又被非法延期半年。她從去年十一月被下到集訓隊起就一直只被允許吃窩頭和鹹菜,後來雖然回到了中隊還是不許她下樓吃飯,每天還是照樣吃窩頭鹹菜,「享受」 集訓待遇。

8,北京學員詠旭因為拒絕放棄修煉,四天四夜不讓睡覺,後來遭到「幫教」人員閆海燕、李惠茹等人的毆打,她的臉被掐得青一塊紫一塊,嘴唇腫得老高,身上有無傷痕尚不得而知;

9,東北學員朱宣武,身高一米八三,剛進東城看守所時體重是一百八十多斤,出來時只剩一百三十斤,一條腿也因長期戴死囚犯才戴的重達三十多斤或公斤的腳鏈而殘了。他在勞教所的集訓隊被打得吐血,也因堅修大法而被非法延期半年;

10,從去年十一月往後,凡是新被非法關進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必須寫所謂「保證書」、「認罪認錯書」、「決裂書」等,不寫者一概不許睡覺,不管多長時間。我離開勞教所時,七大隊有一位學員已長達十三天沒有睡覺!六、七月份後這個記錄上升到一個月!

再有關於勞教人員待遇的政策,該政策明確規定勞教人員每天勞動時間不得多於六小時,睡眠時間不得少於八小時,學習時間不得少於三小時,每人居住面積不得少於三平方米。可是『調遣處』不足十平米的一間屋子裏,竟然塞了二十個人!在氣溫高達40℃的盛夏,一批學員長達五個月不能洗澡、洗衣和換衣。因被抓的學員太多,夏裝不夠用,在七、八月的盛夏中還有的學員被迫穿上厚厚的秋裝。當她們熱得都快要中暑時,才允許她們裸體呆在班裏。由於沒有飲用水,學員們甚至熱到、渴到將洗過臉的水都喝了。

這都是二十一世紀北京「部級文明勞教所」裏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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