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法弟子X,自99年7.20以後,一直受到錦州某地區當地(臨安)派出所人員的騷擾。當地派出所為達到監控X的目的,不惜每月花500元,雇一流氓監視其居所。該流氓隨時騷擾X家,敲門時聲音很響,X與其女兒(X的丈夫,也是大法弟子,已被抓)經常受到這種莫名的驚嚇。為避免這種騷擾,X決定搬家,另找一住處,以求安靜的生活,結果當地派出所人員竟上報通緝X,並以幾萬元獎金懸賞。2001年春節,X帶女兒回娘家過年,被當地派出所人員騙至警署,進行非法審訊:「這幾個月你去哪裏了?」「我搬家了。」「你怎麼不經過我們同意就搬家。」「我搬家是我個人的事,為甚麼要經過你們同意?」「你知道你現在是甚麼嗎?」「是甚麼?」「你現在是黑五類,我們正在通緝你。」「我怎麼會是黑五類,誰給我下的定義,我只是搬家尋求安寧生活,又沒犯甚麼法,你們為甚麼通緝我,而且還把我騙到這裏來。」這是其間的一段對話,目前X情況如何,不太清楚,當時關於錦州第一看守所據說會判刑。只因為X修煉大法,就這麼對待她,修煉幾年來,X身上的許多疾病均已消失,這足以證明大法的威力及可信性,為何就因為X修煉大法就這樣對待,這是甚麼樣的黑暗。
2. 大法學員Y,曾被關在錦州第一看守所,現被關在馬三家。在錦州第一看守所期間,曾有這樣的一段經歷:錦州610辦公室以李協江為首的邪惡之徒們,於某天的下午3時左右提審Y,把Y帶出了錦州第一看守所,於半夜2─3點左右帶回看守所,回看守所時,人已經不能坐下了。
3. 大法弟子Z(遼寧錦州),有如下經歷:邪惡之徒為達到他們的邪惡目的,用盡各種手段,但均告失敗,隨後他們用香煙燙Z的手指,燙第一個手指時,Z稍微感覺一點痛,但Z馬上想,不痛就不是修了。正念一出,燙第二個手指時就不覺痛了,等燙到第五個手指時,邪惡之徒自己都不好意思再燙下去了,自己找了個台階下,走了。一招不成又生一計,邪惡之徒曾用電棍電Z,但沒用,這次他們把Z關進一小屋,地上撒滿了水,讓Z脫光衣服站在水中,隨後邪惡之徒用電棍電地上的水,但在大法弟子強大的對大法堅定的正念光耀下,邪惡之徒再邪惡也只能是顯得蒼白無力,大法弟子Z索性雙盤開始煉功。邪惡之徒沒辦法,只好把Z關進勞教所。在勞教所裏,管教只允許Z一個人煉功。之後,勞教所帶Z去醫院,要強行用藥,Z對醫生說:「你要強行用藥可以,但因此而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你負責,我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醫生放棄了強行用藥。之後在醫院拍片後,發現Z肋骨斷裂,勞教所問Z為何而斷,Z反問道:「這個問題去問那些審訊我的人,他們是怎麼審訊的。」隨後,勞教所找了個藉口,說Z有病需保外就醫,把Z放了。
4. 錦州610辦公室,以李協江為首,看其名字就知其如何邪惡,對待大法弟子使盡了各種手段,許多大法弟子被其送至馬三家。並以各種名義,騙取大法弟子及其家人的錢財,少則1~2千元,多則5~6千元。錦州第一看守所(所長:楊站長,申站長)配合610辦公室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其邪惡程度不亞於馬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