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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的痛苦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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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12日】99年9月10日我在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抓送回當地以所謂的「擾亂社會秩序」為名拘留15天,後以此為名又讓我簽字想繼續非法拘留我,我說,「我被關在這裏,怎麼擾亂社會秩序了?不簽。」他們又給我轉個拘留所,這裏已非法關了100多個大法弟子,說是怕99年「十一」去北京。幾天後這裏關了400多人,我們集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

「十一」過後,他們把我們分流到各個派出所。我由於繼續絕食、絕水已七天,他們把我送回家,早上8點至晚8點由街道辦居委會等兩個人以上在我家看著,晚8點至第二天早八點派出所兩個警察看著,期間還有許多人來我家做工作。我跟來的人說「我沒有錯,4.25後國家兩辦發表過讓煉功,我當時買了100張報紙發給這塊兒的煉功人。可7.22突然在電視上把我師父說的「99年大劫難不存在」中的「不存在」刪掉,誣為宣傳大劫難;把師父說的煉功人不用功能給別人看病,改成煉功不讓看病,造了這許多斷章取義的謊言。因為我是煉功人,我知道真相,所以我上訪告訴國家,中央電視台說謊,這是對黨和人民負責。」他們無理可說,就說「你說的都對,可得逐級上訪」。我講:「7.22我去省信訪辦,他們說政策是上邊定的,你們去找上邊吧,我說了不算,所以7.23我才去了北京。」 

可是在家監視居住剛6、7天,99年10月16日晚8點多(我由於絕食身體虛弱已睡下)片警來電話說:「你改變沒有?我們這裏來個會做思想工作的找你談一談,我現在去接你。」我說:「是不是抓我?要帶行李吧。」「你真能開玩笑,只是談一談。」一到派出所那裏有4個功友,市局一個人問我話。我說,師父如同父母,在父母蒙冤時做子女的怎麼辦,講了許多。對方見我不改變,就說:「現在這樣等待你的是勞教,工作都沒了,(我去北京上訪單位已給我開除)孩子升學都受影響,你怎麼生活呀?」我說:「命都要沒了,要家有啥用?」他們又以「擾亂社會秩序」要拘留我,我拒簽說:「我在家睡覺,怎麼擾亂社會秩序的?」他們氣急敗壞地說:「不簽,給他扔到刑拘,告訴你第一個勞教的就是你。」一直到午夜2點半我被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當地片警來問我,還煉不煉,假如給法輪功定性X教,你是否上訪? 

我回答是肯定的,幾天後在廣播中聽到10月28日他們說的話,我們屋8個大法弟子絕食,他們把我們分送到別室。管教為了讓我吃飯,竟邪惡地採取株連手段,讓刑事犯跟我坐板到晚上10點。後來管教又要給他們斷細糧(在這裏一天兩頓飯喝的都是黑色的菜湯,自己花高價可以要一個菜,就是他們說的「細糧、小灶」)。

99年1月11日他們說放我,結果卻直接送我到勞教所。我說不同意,送我的二人說不同意也出不去,就這樣我被非法勞教一年。我這次被抓,幾天後我丈夫來看我,說派出所讓他簽字,他也沒簽,結果他們拒絕告訴我丈夫我的下落。幾經周折幾天後我丈夫才知道我在看守所。人被送勞教了他也不知道,後來還是從別人處聽說我被勞教了,這裏哪有法律可言?

99年黑嘴子勞教所剛90多人,可是9月份,法輪功學員大批被非法勞教後一下子有1000多人。由於人多,樓也裂縫了,兩人擠在一張床上,下崗的管教也上崗了。

4大隊4小隊管教王晶為了個人表功,逼迫我們大法學員幹活到晚10點或12點,還給4小隊強化洗腦到凌晨1、2點,早晨4、5點還得起來勞動。

由於我們被非法勞教,我們人人都寫覆議書(說三個月內有效),但如石沉大海。我們被強行4點起床,12點收工,中途沒有休息時間,一天只能去兩次廁所(上午9點,下午2點)還得控制飲水。有時早上臉都不讓洗,5分鐘起床時間,下床就幹活,誰晚了就挨打。晚上根本就不給洗腳、刷牙時間,就是不停地幹,還要數量,要質量。半個月或一個月給15分鐘洗衣服,但這還是不定時的,活忙時,時間間隔更長。夏天不能及時洗,加之人多,幹活出很多汗,很多人長疥,皮膚腐爛,卻還得堅持勞動。還經常被搜身,翻床,一旦發現經文或煉功就電棍電、拳腳相加,我們每天處在恐怖、陰森和超負荷的勞動之中。

裏面伙食很差,早飯玉米渣粥根本吃不飽,一塊小紅方(腐乳)上邊經常爬著蛆;土豆是青的壞土豆,吃在嘴裏都麻嘴,做的湯都是黑的。這些實在難以下咽的「菜」送去餵豬時,飼養員都說:「以後別送來了,豬不吃。」

被關在這裏的學員普遍血壓低(40/60、10/80),經常出現學員暈倒的情況。並且管教暗中指使刑事犯看管大法學員,刑事犯不幹活,輪流休息,24小時監控大法學員,不讓煉功、看經文,不准交談,一經發現就大打出手。其中有的犯人對大法有所了解,但是她們說:「不這樣做,(勞教所)就給我們加期。」

刑事犯在這裏不但惡習不改,還打仗、罵人、偷東西,更有甚者如4大隊邱金(君)英(上海人,因詐騙被勞教),在這裏依仗與管教的「特殊」關係,不勞動,專管法輪功學員家屬給她們存的錢。她還有恃無恐,造假帳貪污學員錢物,事發後不但未被處理還減期釋放。法輪功學員的信件必須予以檢查,他們所謂「不合格」的就私自扣押。在這裏,法輪功學員正當的基本人權都不能保障,而對真正的罪犯卻放任與縱容。這難道是江澤民政府所說的人權最好時期?!真是善惡不分!

這裏的管教甚至把自家大人、孩子的衣服、床單、被罩等拿到勞教所逼迫被關押人員洗,而且還叫學員買洗衣粉,說是打掃衛生間(實質很多是用在管教身上)。還讓在押人員給按摩、洗面、洗頭、擦皮鞋、織毛衣、毛褲,將被押人員當成了佣人。

我們大法學員經常遭到毒打,電棍的叭叭聲不斷,在他們對我們強行洗腦之後,剩下堅定的大法弟子處境更慘,這方面明慧網曾有過很多相關的報導。

一年多監獄生活的陰影苦不堪言,更痛苦的是在邪悟後清醒過來時才知道自己對大法犯下了天大的罪。我們修真、善、忍之後生活本來已變得那麼安靜、祥和,家庭本來已那麼的和睦,對人那麼的友善,現在的這一切痛苦都來自於本不該發生的這場邪惡的鎮壓!我相信隨著江氏及追隨者等首惡之徒的滔天罪行越來越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人們會越來越清醒,法正人間的日子越來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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