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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長山鎮大法弟子兩年來受迫害實例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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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1日】據了解到的情況,自99年7月22日以來,長山鎮大法弟子前後共24次受到非法拘留、勞教(沒有拘留證)、開除公職、停發工薪等各種迫害。具體事例如下:

一、王桂芬,女,47歲,長山化肥廠退休職工。

99年10月28日去北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進松原駐北京辦事處(辦事處在北京西城區),暴徒對進入辦事處的每一個大法弟子都進行不同程度的搜身,而且把所有被非法抓進來的大法弟子,不分男女老幼集體關入一個10平米多點的房間裏,有時多達50多人,吃的大多是殘羹剩飯,聽到的是工作人員對大法弟子的謾罵和無理呵斥。每天大法弟子還需付200元人民幣住宿費。王桂芬後被長山鎮派出所劉XX送前郭縣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5天,暴徒並向其家屬索要人民幣2700元。

二、張河山,男,52歲,長山鎮中學教師。

99年10月28日進京上訪,被惡警送到松原駐北京辦事處,被搜人民幣2300元,後被長山鎮派出所送入前郭縣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拘留所的惡警為了迫害大法弟子,把刑事罪犯調到關押大法弟子的房間裏,讓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罪犯為了減刑,就殘酷地迫害大法弟子,如不寫悔過書就採取被監視站一天、雙盤坐板,後又升級為用皮筋用力拉耳朵,用手指彈腦袋,每個罪犯一次彈一百多個,並拳打腳踢,煙頭燒下巴……。他們狠毒地侮辱,諸如:「這裏是牲口圈,整死一個人不算啥,沒人管……」等等邪惡言語。松原灌區警察向家屬無理索要800元,不足部份(生活困難交不上),由趙向臣(另一名大法弟子,長山化肥廠退休職工)補交。

2000年10月份前郭縣教委下令扣其工薪,只發生活費200元,使原本就貧困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三、李文華,女,52歲,長山化肥廠退休職工。

99年10月30日進京上訪,被關押進松原駐北京辦事處,進辦事處後暴徒逼李文華把身上所帶的現金3200元人民幣全部交給辦事處的工作人員(當時有松原公安局警察在場)。五天後被灌區的惡警送到前郭縣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所裏,受到女警察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如立正站著,鼻子必須貼到牆上。暴徒們還覺不夠,把學員都攆到外面的廁所附近的鐵籠裏站著(室外氣溫零下20度以下)。由於大法弟子堅持煉功,改由一個被稱為「馬三兒」的惡警用洗臉盆裏的水澆到大法弟子身上,把穿著的衣服和被子都澆濕。睡在地上的學員的被褥都泡在水泥地的水裏了。拘留所內空氣污濁,擁擠,吃的是混有泥沙的窩窩頭(玉米麵),沒有任何油脂的白菜及土豆湯,但每個學員都表現出了大法弟子很高的心性標準。

2000年2月28日又因為去北京上訪,被松原市駐北京辦事處的警察(臨時調至北京)非法關押。後由長山鎮公安分局吳東旭、李江,化工廠王建文,在沒有任何拘留證、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就送前郭縣拘留15天。

同年3月16日,在沒有任何手續、每通知家屬和工作單位的情況下,就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工廠停發了工薪。

四、田超,女,26歲。
99年10月27日在進京上訪途中被抓到松原駐北京辦事處,非法拘留三天後由前郭縣長山鎮分局押送縣公安局拘留15天。因不寫悔過書,又被拘留15天。

五、趙向臣,男,60歲,長山熱電廠退休工人

99年10月28日進京上訪途中被抓至松原駐北京辦事處,由長山分局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送前郭縣非法拘留15天,並向家屬要錢700元,並要他把張河山沒交的拘留費二百五十元交上才放人。

六、劉白,女,23歲,長山化肥廠職工

99年10月17日在北京上訪被抓送松原駐北京辦事處後被前郭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共扣1000元為拘留費用,釋放後被長山化肥廠開除廠籍。以此逼她放棄修煉。

七、李葉楊,男,25風,吉林省長山化肥廠職工

1999年10月17日在北京與劉白同樣被前郭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交500元錢為拘留時的費用。後被化肥廠開除廠籍,以此來逼他放棄修煉。

八、張立賀,男,26歲

99年10月29日在北京上訪被抓入松原市駐北京辦事處,搜走800元,後被前郭公安局拘留15天,並要600元人民幣為拘留費用。

2000年12月5日在北京天安門被東城區非法拘留20天,後轉移至河北鹿泉市看守所,進所後被惡警拳打腳踢,打累後用竹板打手,逼問家庭住址,後被前郭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9天,被非法判勞教一年(沒有通知家屬及辦任何手續),並向其父親逼要1000元拘留費。

九、葛展祥,男,60歲,長山鎮庫裏屯農民

2000年3月2日,在北京上訪被非法抓入松原市駐北京辦事處,被前郭縣公安局惡警蘇波搜去200元,後被前郭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並向家屬所要1000元人民幣為拘留費用。2001年1月18日因拒絕在保證書上簽字,而據實寫了一份講清真象的材料,被長山公安分局送到前郭縣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43天,並向家屬索要1000元人民幣後放人。

十、陳傑,女,39歲,長山鎮庫裏村農民
劉萬雲,女,37歲,長山鎮庫裏村農民
2000年2月20日進京上訪途中,被前郭縣公安局送去拘留所非法拘留17天。

十一、江恩笑,女,23歲,松原市電大學生;
唐淑德,女,52歲,長山化肥廠退休教師;
江保明,男,50歲,長山化肥廠退休工人。

2000年2月25日,江恩笑和母親唐淑德、父親江保明在北京被抓入松原市駐北京辦事處,後由長山鎮公安分局李江、吳東旭,化肥廠公安處王建文抓回送前郭縣拘留所被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8月21日,唐淑德因給黨委書記牛林樹送講清真象的材料,而被送入前郭縣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1月1日,江恩笑與父母在天安門前證實大法,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後送拘留所,在那裏受到了殘酷迫害。首先是打耳光,把她打昏過去後,給推到室外,薅著頭髮把臉仰起來,往臉上倒水,讓清醒。為了不配合邪惡,她拒絕說出是住址,結果十幾個惡警圍著她,讓她脫衣服,脫下棉大衣、毛衣,甚至要她脫內衣。後被前郭縣公安局押送回松原市非法拘押在前郭縣拘留所15天,後因堅強不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

唐淑德和她女兒同樣在竇各莊受到了同樣的刑罰,後被前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48天,索要5000元後才釋放,同時又被化肥廠開除廠籍。

江恩笑的父親江保明在2000年被非法關押後被化肥廠開除了廠籍,並索要4670元為拘留費用。2001年1月1日,在路上,江保明為了制止一個保安人員打人時,被那個惡保安用警棍把他的右眼睛當時就打得血流不止,3、4天後才不再出血。然後一直流清水一個月,最後完全失明了。期間被前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在前郭拘留所,在眼睛一直流清水時才被放回。

自從2001年他們全家被拘留、開除廠籍,家中一分錢的收入都沒有了,生活無任何來源。

十二、趙金蓮,女,54歲,化肥廠子弟學校退休教師。

2000年8月23日和唐淑德給廠黨委書記牛林樹真象材料時被前郭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

十三、葛淑萍,女,37歲,長山鎮中學教師。

2000年2月24日去北京途中在長春火車站被拘押,由長山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國軍同另兩名警察押送回前郭縣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10月份長山鎮教委下令扣發工資,只發200元生活費。春節前打電話讓其去單位(長山鎮中學),到學校後被警察用車押送鎮政府關押,逼其家屬交1000元後放人。2001年6月校長又叫其寫決裂書,不寫就停發工資不讓上班。多次被迫害使其家庭破裂,生活無著落。

十四、董秀梅,女,35歲,長山鎮中學教師。

2000年2月28日在北京被前郭灌區警察蘇波抓入松原駐北京辦事處,被搜走500元人民幣,後被長山警察吳東旭送前郭拘留所被非法拘留20天,長山分局又從她的工資中強行扣發3600元做公安費用。

2000年10月長山教委將董秀梅、張河山、葛淑萍、史竹君(女,35歲)每人工資都降300元,其中長山公安酚聚又從中每月每人交100元作為公安費用。

長山鎮公安分局曾兩次在鎮政府辦強制洗腦班,董秀梅、張河山、葛淑萍、史竹君四人被強行交出1000元後才允許回家。2001年4月四人又被強行辦洗腦班。由於四人堅持信仰,由校長王森林上報前郭縣政法委書記李友,四人被非法開除公職。

現董秀梅已經被迫離婚,生活費沒有來源,到處漂流,無家可歸。


犯罪惡人榜:

前郭縣政法委書記:李友,男,42歲
前郭縣長山鎮中學副校長:孫靜,女,41歲,電話:0438-2762395
前郭縣長山鎮中學校長:王森林,男,43歲,電話:0438-2763889
前郭縣長山化肥廠書記:牛林樹,男,53歲,電話:0438-2967515
前郭縣長山化肥廠廠長:紀顯志,男,電話:0438-2967503
前郭縣庫裏村書記:牟永凡,0438-2763111
前郭縣公安局惡警:蘇波,電話:0438-212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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