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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劉志芬被四川崇州拘留所虐殺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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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7日】劉志芬,女,58歲,四川成都崇州大法弟子,於2001年2月4日(農曆正月十二)在崇州拘留所(小東街)被迫害致死。

據悉,2001年1月6日,崇州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幾名警察闖入劉志芬家中,在未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不由分說把劉志芬抓到派出所,公安不斷強迫劉志芬簽字妥協,劉志芬堅決拒絕,後被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起來,新年剛到,邪惡之徒逼迫劉志芬及其他大法弟子收看邪惡勢力所炮製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劉志芬識破了該事件的欺騙陰謀,並堅決地絕食抗議,堅定地抵制歹徒們的強制洗腦。邪惡之徒更加瘋狂地施加壓力,使劉志芬倍受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終於在2月4日凌晨含冤離開了人間。當時,劉志芬渾身上下只剩下一張皮包著骨頭,頭髮只剩下了幾根,嘴唇不能閉合。去世前夕,劉志芬在同修的幫助下,竭盡全身力氣盤上雙腿,堅持打著雙盤直到最後一刻,向世人證實:修煉之志不可移。

直到2月4日下午2時左右,劉志芬的兒女才被通知到派出所,公安人員卻不知羞恥地叫嚷:"劉志芬煉功走火入魔死了。"親人們被震驚得目瞪口呆,悲憤地與他們爭執:"就是你們害死的!"親屬們要討回公道,邪惡之徒又落井下石:"都已經送到火葬廠了!"親人們又悲痛萬分地沖到火葬廠,匆匆見到一副皮包骨頭的劉志芬遺體。暴徒當即強行火化,別說法醫鑑定遺體,就是連親人都沒看個究竟。

由於殺人兇手封鎖消息,不准親人辦喪事,派出所多名便衣監視喪葬情況,致使許多親友未能前往探視。

幾個月來,崇州市公安局極力掩蓋殺人真相,劉志芬在拘留所被迫害的經過情況不詳,日後真相查明,一定要將殺人兇手一個不漏地繩之以法。

天理昭昭,善惡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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