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協和醫大院校領導、師長和同事:
我是協和醫大基礎所的助理研究員林澄濤。我於1995年本校基礎所研究生畢業後留校工作至今。由於我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今年4月底,基礎所有關一些人夥同北京公安14處,企圖以誘騙的方式將我強行送往大興縣的勞教所旁的所謂「賓館」進行強制洗腦,我無奈之下被迫出走。7月17日,在我從北京火車站接回我女兒的路上,北京公安14處的好些便衣尾隨在我二姐和我女兒的後面,當著我女兒和我遠道而來的二姐的面將我非法抓走。我絕食18天抗議這種迫害。8月12日14處公安讓學校將我領回進行「監視居住」。回學校後,院所保衛處說我原來在基礎所4樓的宿舍已被取消,安排我在東安市場旁的總參4所招待所南樓的一房間住下。我滿懷希望,希望能在出走幾個月後通過和院所領導的溝通,結束流離失所的狀態,儘快回到科研崗位。然而在接下來的幾天,我整天從早到晚面臨的卻是各種逼迫和勸說,要我違背事實和良知,背叛自己的信仰。幾位院保衛處「領導」多次直接跟我說「你想回到你的科研工作崗位,但是你如不跟法輪功決裂,你想恢復你的工作,這可能嗎!甚至你還想能見到你的女兒,這可能嗎!」院保衛處處長張烈給我施加壓力,「你要抓緊時間考慮,跟法輪功決裂,給你的時間不會很多的!」「趕緊考慮,給你的時間不多了!……」。院保衛處幹事楊堅兩次污辱性地指著我說「你現在頭腦有病,我們是來給你治病來的」!我被剝奪了法律中被「監視居住」中所具有的權利,我的活動範圍被僅僅限制在狹小的房間裏,甚至連要求到門外走廊走動一會兒鬆弛一下頭腦(讓看守的保安隨身跟著),監視人員都說要請示領導,然後便不了了之。在這種無理對待數天後,16日,我只得再次出走。如今一個星期過去了,學校面臨開學,我寫這封信,給院校領導和真心關心我的師長和同事們。希望通過這封信,您可以了解到,我作為一個堅持對法輪大法信仰的協和醫大科研人員,我曾經面對和經歷的是怎樣的實際情況,我的想法又是甚麼樣的。希望籍此能使您對當今國內法輪功學員的境遇,對法輪功問題的真相有一個基本的了解。
記得那天晚上,在公安醫院位於地下9米的「特殊病房」裏(我因絕食被強行送往那接受插胃管鼻飼),14處的公安問我:你們學校領導想跟你談談,你的想法?我當即表示同意。我說我很願意跟學校領導談談,結束目前流離失所的狀態,誰不希望能安穩地進行自己的工作?!誰不希望能有一個穩定的家?!14處公安又再次問我──之前已不止一次地這麼問我了,「那你跑甚麼?你為甚麼不回去?」我說:我是被逼迫出走的!當時我剛剛從軍科院開完全國學術交流會回來,我連會議彙報都還沒做,就要把我強行送去洗腦班,而且採用的是誘騙的方式,說是要我去四樓會議室,「領導關心你想跟你談談心」,然而當我一片誠心走上四樓,剛到門口,就見幾個基礎所保衛處人員、保安和14處的公安(穿便衣)已經等在那裏了。我說我剛開完會,有很多事要做,不可能去,可無濟於事。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這樣強行將公民送去洗腦!我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所以我只能以出走進行「迴避」。對於14處公安問我出走後為甚麼不回單位,我回答說我何嘗不想回去,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回得去嗎?我只要一回去,我肯定就會被立刻強行送去洗腦!在離開學校兩週後,我曾給工會打去電話說了自己的處境。14處公安在這次抓我後的面談中,都試圖否認在強行送我去洗腦班時有他們的人在場,我指出這是他們否認不了的事實,因為當時在場的14處公安,有我認識的。
「那你在出走的這段時間裏,都在做甚麼?」這一直是這次14處公安和院校保衛處愛問的問題。當時我認為他們是想了解情況,便進行了一些具體性的回答,但現在想來完全不是這樣的道理。因為4月底在面對誘騙強迫洗腦,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採用了暫時迴避的方法,這是合法的方式。兩年來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血淚足以證明,這場針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一場赤裸裸的邪惡的迫害。按照我國憲法和中國已簽署的世界人權準則,我作為公民享有信仰和思想的權利。因此包括我在出走後的個人生活,這些都是我作為國家公民個人的正當生活中的事情。我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與任何人進行平等和坦誠的溝通,但決不存在有任何「應該說」和「必須談」的成分。在這裏我可以告訴他們:在出走的幾個月裏,我和我愛人在艱難的情況下,帶孩子努力過著正常的生活。期間,我們曾給向我們伸出求助之手的難友提供過無私的幫助。對這種幫助,我相信,事實、時間、正義和良知會明鑑一切!這些,包括我至今沒向壓迫我放棄信仰的人低頭在內,我作為一個具有法輪大法崇高信仰的青年科學工作者,我以我的行為展示了做人的坦蕩。
我非常吃驚地聽一個保衛處領導說:「聽說你與地下網站有關?」這讓我哭笑不得!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信息時代,哪裏都可以上網,有言論權利的公民在網上談談自己的心聲,講述一個事實情況,又何需「地下網站」呢?!
「你不是講「真、善、忍」嗎?那你就為了你的女兒,為了你的家人,為別人著想,退讓一次,忍一忍,寫個決裂和保證!」我確實想我的女兒,我確實想我的親人,然而在信仰和親情的關係上,我一向認為兩者是不應該存在有任何矛盾的。因為法輪大法修煉「真、善、忍」就是要求人做一個境界越來越高尚的人。修煉人講的善是更高尚的慈悲,是真正的無私為別人好,而決不是不了解修煉的人說的變成像木頭一樣了,更不是像別有用心的人說的對家庭對社會對工作不負責任了。但是如今這一場迫害卻有意把法輪功修煉和社會對立起來。也正因為我是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我愛我的女兒,我愛我的親人,但是我決不能以犧牲真理和社會正義作為代價。因為佛法是度眾生的,出賣佛法就等於是殘害眾生;正義是每一個社會公民賴以存在的道德良知的基礎,我如果為一時的安逸,而向不道德不正義的行為低頭,實際上卻是在坑害我的親人和所有善良的人們,因為正義和道德良知下滑後的社會也有他們的一份,我必須真正地為社會負責。我相信等我的女兒真正懂事後,她會明白,她的父母走的路是最正的!誰不想正常工作?!誰不想有穩定的家庭?!但是卻有人要把這作為條件作為籌碼,逼迫你違背良知逼你就範,面對這些,我的選擇只能是:正直做人!
究竟法輪功是甚麼樣的功,法輪大法是甚麼樣的一個法,我作為一個修煉了8年時間的法輪大法老弟子,我比誰都更有資格告訴別人法輪大法是甚麼。我的親身經歷和理性告訴我: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是正道大法!請問,法輪功修煉「真、善、忍」,何罪之有?!這次院保衛處有一個劉姓處長說我們師父講的法是「拼湊」成的,那麼我在這裏請問他一下:我師父講的法中許許多多的更高層次的法理,你去佛教和道教的書中找出來我看看!按你的這種邏輯,你是否還會去認為,佛教的始祖釋迦牟尼佛2000多年前在古印度傳法,當時在古印度就已有婆羅門教等其他修煉方法存在了,婆羅門教也是講「六道輪迴」的,釋迦牟尼佛講的一些法也可以在婆羅門教的教法中找到一點痕跡,那麼是不是也應該說釋迦牟尼佛「拼湊」和「剽竊」了婆羅門教的東西創建了佛教呢?再按照你的這種邏輯,是否還應該說,耶穌「拼湊」和「剽竊」了古羅馬時期猶太教的東西創立了基督教呢?!
我修煉法輪大法8年來,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我不能說我已修得很好了,但是在事實上,我確實在努力地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昇華自己。修煉大法使我做到了許多我以前做不到的事情,使我放棄了許多自私的心,這是幾年來所裏公正的同事有目共睹的。而且在1993年當時我患嚴重胃病和肝功能不正常身體非常虛弱(1987年我畢業分配到臨床檢驗中心從事肝功能檢測工作,每天要裸手接觸上百的病人血清,很快帶上了檢驗行業的職業性肝功能不正常),我有幸遇上我師父李老師在北京長辛店講法,短短的幾天我的身體狀況發生了質的變化,這是現代醫學理論無法解釋的。這8年來,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的體質一直保持在良好的狀態,使我這樣一個原本虛弱的身體能夠支撐繁重的分子生物學實驗工作。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修煉法輪功以後的幾年裏,我沒有花費所裏藥費的一分錢,體質卻一直很好。我的祛病健身經歷足以證實法輪大法修煉的良好功效──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我在1995年中曾有一段時間曾經在修煉上有些懈怠,結果身體狀況又開始往下滑,後來我按大法的要求堅持修煉,身體狀況又得到很好恢復。這次被抓後我被迫進行絕食抗議18天,被送進北京公安醫院的「病犯特區」進行鼻飼灌食。每天除了短暫的上茅廁時間和隔幾天的洗澡時間外,每天人被腳鐐銬在床上,睡覺時手還要被銬在床上,不能進行任何正常的活動,更不用說煉功。有兩次我僅僅因為在床上盤腿坐了幾分鐘,公安「隊長」就猛擊我頭部,然後不由分說將我的手銬在床上一整天。甚至有一次,早上起來我並沒有煉功,「隊長」卻硬說我煉了功把我拷了整整一天──然而公安醫院有很多人對我敢於堅持信仰是表示敬佩的。正由於這樣的迫害和摧殘,致使我的肝功能指標出現了不正常的升高,這是對我的迫害,剝奪我公民健康鍛煉權利的結果。
我的經歷,我的事實,修煉前後在體質上判若兩人的對比,有目共睹。而且不單限於我一個人,這幾年來,僅僅我個人有限的接觸範圍(包括醫務界),我所看到的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從而擺脫了長期病痛折磨的人數非常的多。法輪功使相當多的人獲得了健康的身體,這是誰也否認不了的鐵的事實。您可能會問,那媒體說煉法輪功死了1400多人,這怎麼解釋?在這裏我暫且不說這1400多例是真是假,假使就認為是真的,我們不妨來作個科學計算:按照幾年前官方的統計數字,我國每年的平均死亡率大約是千分之六(6‰),將1400÷1000萬÷7年=十萬分之二!這個結果數字十萬分之二已遠遠地低於正常死亡率6‰了。這恰恰說明了法輪功祛病健身功效良好。謊言不攻自破!
這次院所有人攻擊說,「申奧的時候,有許多的法輪功學員在申奧會場外示威,希望中國申奧失敗。」我不知道他們這話是從哪裏聽來的?申奧的實況當時我也聽了,申奧成功,我作為一個中國人我也高興。而且經核實,散布這番言論的人是極其不負責任的,因為「申奧的時候,有法輪功學員在申奧會場外示威」純屬捏造事實、無中生有,是借國人敏感的話題在有意製造對立。因此由衷地希望說這話的人以後不要再做這樣的事情。國家需要發展,依靠的是真正的依法治國,尊重人權,全球的中國人應該互相尊重。
至此您可能還會進一步問我,那麼春節天安門的自焚事件怎麼解釋?我可以負責任地跟您說,真修的法輪功弟子是不會去自殺的,更不會自焚。我們的師父在講法時明確說過「自殺是有罪的」。對於其中具體的事情過程,我認為疑點太多,讓人明顯感到是在演戲。我相信只要進行一項公正的調查,事實真相就能大白於天下!
所保衛處這次讓本所已背叛自己信仰的張XX來看我。對於她試圖來改變我,並且在自己的說辭不見奏效的時候,招徠了非本所的幾個背叛自己信仰的人對我進行圍攻,甚至在後來私下裏我已明確正告過她的時候,她還試圖促使院所保衛處將我送去進一步迫害的洗腦班,對此我只能深表遺憾。我曾跟張XX說:我希望你在試圖為別人「負責」的同時,要為你自己負責,你要讓自己做的事經得起時間、歷史和良知的檢驗,我希望你不要協助逼迫他人去做有違良知的事情!
對於洗腦,我的態度非常明朗,我認為目前國內對法輪功學員的強迫洗腦,是一種赤裸裸的侵犯人權的犯罪行徑。對於一個人,如果是純出於他個人自己思考後的選擇,我尊重他個人的選擇,我只是從內心為他沒有很好珍惜修煉的機緣表示遺憾。但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以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對人進行洗腦和軟硬兼施以壓力,不管結果如何都只能是我們所處的文明社會的一種悲哀。以這樣的方式獲得的任何所謂洗腦「成績」,在時間和歷史面前是經不起炫耀的。中國人應享有的公民基本權利,有人不想要了,但是我卻永遠要!
我這次回單位,本希望通過與院所領導的溝通,能夠把事情妥善地解決,結束流離失所的狀態,然而事情結果卻走向了與願望相反的方向。這些天裏我頻頻見到的是保衛人士,他們威脅我如不屈服的後果;另外,那幾個張XX找來的所外之人,他們更直接地讓我去面對,我如果不像他們那樣背叛自己的信仰,將會面臨甚麼樣的「惡果」──儼然他們就是判官了!通過近兩天的與這些背叛自己信仰後還千方百計引他人入歧途的人接觸(其實我說他們是「叛徒」一點都不為過),我看到了好些值得我們每一個有社會良知和正義感的人去深思的地方。如其中的一個人,在前一天晚上剛一見面就要強迫我認同她講的所謂「事實」,我直接對她進行了駁斥,對她的無理我表示了不歡迎。然而第二天她來對我說:「我去衛生部專門作了申請,衛生部批准我來作你的洗腦工作」。我聽後當時沒有直接去觸動她,我在靜靜看著她的言行,但毫無疑問,她的這番言行明顯表現出了她的法盲意識。而後我又直接從這些人的口中聽到了一些觸目驚心的事實,然而這些赤裸裸的踐踏人權的犯罪行為現在在他們的口中說出來,竟是那麼的不以為然。也是頭一次,我直接從這些人的口中獲知,現在就是在家靜靜修煉的人,在這次的全面洗腦中,也必須接受洗腦,否則也「別想過關」。更有甚者,他們還生搬硬套地將自己想當然推理出的事情往別人身上安,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要求達到的「決裂」條件中的一條便是:揭發你的上下線!由這次的經歷我不難想像,一些人被洗腦誤導後人性的扭曲和不負責任,使我對這種遍及全國的洗腦班引導人們、引導社會的走向表示擔憂,不由得讓人聯想起了「文化大革命」那個荒謬的年代。
對於院所領導的關心,在此我真誠地表示感謝!但對於一些人表現出的令人不解的現象,我想專門在這裏說幾句。這次在總參招待所裏見到院保衛處長張烈,張處長專門以特別加強的語氣告訴我和在座的人,「春節的時候院領導專門去你「家」看過你!」「這次你被抓後,你姐和孩子的回家的路費是單位出的錢!」。他說,「……你知道是誰出的?是單位給你出的啊!……」他特地反覆地強調著,讓人不難看出其說話的用意。而這也正是我要在這裏特地進行說明的原因。今年春節院黨委副書記林長勝共三人,去了我那已不成樣的家(我愛人數日前在單位無故被帶走。也正是從這個借住的家,過年前1天,我和我孩子在寒冬夜裏11點多被派出所公安無理地趕出了家門)。林書記他們給我孩子帶去了奶粉等一些吃的,呆了約10分鐘後他們走了。我送他們到了門外及至上車離去。年前的幾天,我去郵局將相當於林書記所送禮物的130元錢寄還給了他。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林書記當時真正的目的並不是來看望我們。實際上是來給我下「最後通牒」的。是為了告訴我,如果我再如何,學校將如何個態度。人心是相通的,講待之以誠。我將禮物收下了,但相當的錢我如數作了奉還,我在匯款單上寫到,「……如組織上真正關心我們,請將我們應該享受的住房分給我們!」──而這住房,在林書記這次看過我家狹小的借住房後,又過了幾個月及至我的上次出走前,依舊沒有下落。如果院所領導真誠關心我,我應該表示感謝,但是對於為粉飾而進行的表面上的虛假關心,我不敢也不想接受。因為來自一些人的這樣的「關心」,其用意讓人生疑!要知,在2000年初,我們僅因為堅持信仰,院所就無故扣下了我們應該享有的北京市的工資調級;2000年我在所裏的年終計效工資也被無理扣押,至今也沒有補還……
至於上面提到的「單位出錢讓我姐和孩子坐飛機回家」之事,也有必要說兩句。在被抓後第3天見到我二姐和女兒時我已明確表明了我的態度:她們坐火車臥鋪就行了(因為提速後火車時間並不長,沒必要坐飛機),而且我被搜走的包裏有1800元,是別人給我孩子份上的錢,應該給她們做路費。當時他們從我被搜走的包裏拿了1000元給我,我當場就給了我二姐。然而,後來我才知,在我離開她們不一會兒,他們就將這1000元從我姐手裏重又要了回去。不知他們要回這錢充當何用?我更不明白,在這個時候刻意要讓我孩子乘飛機並又刻意進行著重渲染究竟是為甚麼!
我這次滿懷希望回到學校,希望能通過與院所領導的溝通,妥善地解決問題,結束流離失所的處境,儘快恢復工作。然而事情的發展非如人願。隨著時間的拖延,我發現問題解決的可能越來越渺茫,最後事情完全演變為以工作以家庭為要脅,逼迫人在信仰上妥協,在為人的良知上背叛,做出人所不齒的事情。而且他們的所言所行根本無法與真正的「關心」劃等號。事已至此,我別無選擇,只有再次出走。
這次院所保衛處為了監視我,每天晝夜交班,而且每班派三個人(一保衛幹事和兩保安)對我進行嚴密監視。我知道保衛處肯定在猜想我是如何出走的。這裏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們,我是通過運用法輪佛法修煉所賦予我的超常能力,堂堂正正地走出來的。通過這我要告訴你們的是,有些事情你們不相信,但不等於不存在。不是有人在懷疑法輪大法真修弟子的正念是否真有威力嗎?那麼擺在你面前的我,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實例。
現在我又一次被迫流離失所。我的妻子二個多月前被誘騙進洗腦班後,目前下落不明。我的孩子再次受驚後遠在南方。而且像我這樣因為邪惡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的人有很多。有的是兒女跟隨母親流離失所,老伴又被逼迫交人而出走躲避的。公安還會通過各種方法搜尋我們這些被迫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我們的處境困難。兩年來對法輪功的鎮壓,已造成了這樣的社會結果:已知至少有260多人被迫害致死,有數萬人被非法勞教,還有被判刑的……多少家庭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法律、人權被踐踏,在正義和良知面前,許多人,甚至包括一些知識分子在內,正邪顛倒,善惡不分,助紂為虐。罪惡之大,天理難容!
邪不壓正,是歷史規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不變天理!迫害法輪大法弟子和誣蔑法輪大法的罪惡之徒,必將為自己的惡行遭到天理的懲罰!願善良的人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希望迷中之人儘快醒悟,遠離罪惡,站到正義一邊來!
蚍蜉欲撼「真、善、忍」,切莫隨之毀前程。宇宙佛法現人間,善良人們心要明!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基礎醫學研究所
助理研究員 林澄濤
200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