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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港法輪功學員返回現場繼續靜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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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坐的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1年8月27日】星島日報8月26日報導,十名本地法輪功學員,為喚起外界關注在內地勞教所絕食的三百多名內地法輪功學員之安危,昨早在西環中聯辦門外示威並進行絕食。但靜坐不足四小時,即遭警方罕有地以接獲他人投訴、「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為理由,以「四警對一學員」的方式,把十名學員全數抬上警車,帶返西區警署調查。十人被捕近五小時後,獲無條件釋放,即返回現場繼續靜坐。

該十名一度被捕學員昨晚獲釋後,仍冒著再一次被抬走的危險繼續在中聯辦門外通宵練功,警員只允許他們在示威區旁邊靜坐,期間兩名學員一度欲闖示威區,但被警員阻止。但警員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法輪功組織表示今日會商討下一步行動。

法輪功香港發言人簡鴻章表示,政府及警方明顯受到北京中央、中聯辦的壓力,才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拘捕行動。

他說,學員今次活動沒犯法、更沒阻街,警方不該只因應某些人投訴,就不顧現實,僅維護個別人士利益,凸顯中聯辦有特權,可指使警方對其不鍾意的團體或人士打壓。

被抬走的九女一男法輪功學員,昨早八時半開始在西環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大樓門外行人路近旗桿位置,進行絕食靜坐,期間警方曾要求學員移師示威區內,但不得要領。到下午一時,大批藍帽子奉召到場,把十人抬走清場,其間學員沒有反抗。

至傍晚六時許,十名學員獲無條件釋放,即返回現場繼續靜坐行動,但警方拒絕讓學員返回示威區,並逼令他們退至緩衝區,其後雙方多番擾攘,學員最終決定在示威區旁邊繼續行動,警方則拍攝整個示威過程。

警方發言人事後回應,警方今次所採的行動是合法的,因為有關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展開絕食靜坐後,警方便接到兩宗有關示威人士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投訴,警方因此即時向他們發出口頭警告,但對方未予理會,隨後經過多次勸喻、警告,示威者仍拒絕搬到指定示威區靜坐,警方遂在下午一時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將十名絕食學員抬走。

參加絕食的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周勝表示,日前已通知警方會舉行絕食行動。她不滿地指,警方作出拘捕時曾經要求學員出示身份證但遭學員拒絕,在場警員便自行在示威物品中搜尋學員的身份證及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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