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在龍山教養院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8月20日】我叫王秀霞,今年36週歲,我是96年和我女兒一起得法的。當時家境很不好,愛人和孩子經常有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心情不好。得法後我完全變了一個人,整天無憂無慮,臉上掛著微笑。是大法給我帶來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和親人的受益。

可誰能想到,1999年夏天7月的江澤民一夥壞人竟然無視事實,公然對能救度眾生的大法和我們的師父進行誹謗,真是難以想像,令天地震怒。

1999年10月我進京上訪,被送回瀋陽,因不寫所謂的保證被當地派出所送到龍山教養院洗腦班,在此期間,不法之徒們強迫我們進行所謂的政治學習,並規定不准學法、煉功等。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和迫害,當時暴徒們不讓我們弘法,一提弘法的事就不讓講。暴徒們看我們絕食就強行灌食,開始的幾天用撬齒器,幾人一起下手強行灌,一週後拉我們到大北監獄用食管灌,把食管插入鼻孔灌進去,真是難受。

後來我因學法被發現,被叫到辦公室,因不說出書是哪來的,王政委讓莊濤拿電棍電我的雙手手背,並又用兩個電棍讓我同時抓住,當時我想:師父我能承受。瞬間電棍沒電了,他們又拿來新的電棍在我的臉上脖子上開始電我,當他抓住我的頭髮要電我的脖子時,頭髮導電了,他嚇得馬上鬆手了。

回來後,我雙手腫得像饅頭一樣,家人來看時,暴徒們還氣憤地對我愛人說:「她太頑固,打她。」看到我受傷害的情況,我愛人的眼睛都濕了。

後來我因為煉功被發現被叫到辦公室,四五個人一齊上來對我拳打腳踢,問我還煉不,我說煉,他們說要拿繩子綁我,我沒有怕,他們就罰我站著,並規定雙手上舉至劃線處,雙腳尖頂牆,否則就電,後又罰蹲,雙腳後跟靠攏,一直連續八個小時,回來時雙腿腫脹。

以上是我在龍山的親身經歷。

大法弟子:王秀霞
2001年7月4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