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第一看守所利用刑事犯人假冒大法弟子在媒體上詆毀大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8月18日】唐山第一看守所用刑事犯冒充大法弟子,製作污衊大法、詆毀法輪大法及創始人的錄像。記者在錄像前,把事先準備好的詆毀大法的紙條給刑事犯,叫她們照著念或背下,把意思說出來。刑事犯要是不按著去做或沒有做好,事後就要受到管教幹警的訓斥、恐嚇、威脅(就是加刑),寫檢查。做的好的要獎勵,有一次一個人得到了50元的獎勵。她們就用這樣的手段編造謊言,歪曲事實,在電視、電台、報紙上大肆宣傳,愚弄百姓,欺騙世人。

當大法弟子知道後,告訴她們你們是在犯罪,是要下地獄的。有的犯人是明明白白地在幫著做這些壞事。有的更加清楚的知道了法輪功是好功法,大法弟子都是好人,是無罪的,於是她們就不配合獄警和記者。

那些執法人員曾問大法弟子:「你說,一所的這些做法對不對?」大法弟子說:「不對,是在做壞事。」幹警又問:「誰能給你們作證?」大法弟子說:「我可以。大法弟子們都可以作證。」幹警又說:「除了你們大法弟子,一所的人誰敢給你們作證,誰看見了?!」大法弟子說:「作為一個不修煉的人,而且還是一個犯人,在這樣的環境下是有極大的壓力,但是,人人心裏都有一桿秤,人人都是有良知的,如果她們還有良知的話,會知道怎麼去做,也一定會用良知說話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