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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安接密令 將對法輪功女學員採取極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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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15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河北省廊坊市公安人員接到上級密令,指示對關押中的女性法輪功學員採取兩步手段強行轉化與迫害:一是肉體上折磨、羞辱、甚至強姦;二是如果仍不能轉化,在肉體上消滅,對外則嚴密封鎖消息或宣稱因病而死或自殺。

記者就此政策尋問廊坊市610辦公室(0316-2015211轉),得到回答是:「這我可不能給你們說,不能說。這可怎麼說?是保密的。」

隨後記者採訪了河北省610辦公室(0311-3033941-2019),得到的答覆是:「我們是不對外的,不能告訴你。你們去問外交部吧。」

據悉,目前廊坊市每個公安人員每月都有抓捕任務,該市僅在6-7月間就抓捕法輪功學員達數十人。

此間一人權觀察家表示,他正在密切注視事態的發展。他指出,今年以來一系列的惡性虐待及大批死亡案件顯示,類似的密令已在施行中。據資料顯示,最近頻繁發生的重大惡性事件包括,北京警察當街毒打強姦女學員,河北邢台警察輪姦多名女學員以及萬家勞教所、石家莊勞教所等大批學員被虐殺,而當局對此一概否認或稱自殺。

這位分析家指出,當局鎮壓法輪功兩年,在酷刑和非比尋常的高壓下,大多數人仍堅持信仰,這使江澤民當局進退維谷,進而採取更極端的手法,顯示出江澤民當局已失去理性。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日前指出,站在他們的角度看,中國的這場鎮壓有三個特點:第一,下令鎮壓法輪功的人一定是向下面傳達了不擇手段命令,才使得警察使用了比鎮壓學生、民運還殘酷的手段;第二,鎮壓者使用了文革「挑動群眾鬥群眾」的手法,把各級參與鎮壓的官員、警察等的個人利益與鎮壓掛鉤,逼迫人人在鎮壓法輪功中作惡;第三,鎮壓者認為修煉真善忍的人好欺負,警察不用擔心「報復」,所以就更加肆無忌憚地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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