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念打破傳統與觀念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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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11日】2001年4月18日是聯合國關於中國人權投票的日子,4月17日法輪功學員將在全世界各地舉辦燭光守夜。在這個日子的前幾天我們才得知這個消息,就想在法蘭克福舉辦這個活動。當時正值五天的復活節假日,市政府直到4月17日才恢復辦公,而且這一天沒有對外開放時間。不過我們並沒有就此作罷,而是在17日來臨之前,將所需的物品準備就緒,包括圖片、橫幅,並告訴其他學員我會在17日與他們確認活動許可之事。我還打算在得到許可之後通知近二十家媒體。

17日的上午,我和一個德國白人學員一起去市政府申請當天晚上的燭光守夜活動許可。白人學員在樓下的接待處給負責此事的人打電話。當那人聽說我們要在當天晚上辦活動很生氣,說我們應該在一個月前就應該申請。那位學員解釋說我們本想前幾天就申請,但正趕上復活節,又說這件事情很緊急,是人命關天的事。她非常誠懇地請求了他好幾次,終於他說讓我們上樓找他。

我們到了樓上,那位負責人的氣還沒消,又把他在電話裏的話重複了一遍,讓我們到外邊寫申請,還斬釘截鐵地說我們只能得到從晚上6點到7點的一個小時的許可。趁他接電話的功夫,那個學員悄悄問我要不要和他說延長時間。我說,等我們寫完申請,他消消氣兒再說。

我們寫完申請進來給他看。當我看到他讀到守夜時間的時候,我說:聽說法蘭克福晚上7點大街上人還很多呢。他說,一直到8點人還很多呢。我說,8點鐘也很好啊,能有更多的人看到我們,知道中國的人權侵害。他也說,是會人多一些。說著就拿筆把時間改成了6點到8點。

他說我們到下午三點才能得到確切的通知。我和幾個學員商量了一下,覺得下午三點通知媒體太晚了,我們確信得到許可應是十拿九穩的事,就決定馬上通知媒體。幾個學員一起發傳真,打電話。下午三點果然得到了許可。

這次活動效果還不錯。我們在鬧市區的一個高起一米多的台子上,人們很遠就看到了我們的大幅的死者的照片,名單和一圈圈點燃的紅蠟燭。法新社發了一篇中性,客觀的報導,很多行人長久地駐足觀看,拿了報紙。一個學員不得不中途回去取更多的報紙。事後那個和我一起去申請的學員說,她當時給那個政府官員打電話時就是一個強烈的念頭:已經有一百多個煉功人被迫害致死,這不行,絕對地不行!

本來她是個有些膽怯的人,去申請的前一天晚上她怎麼也睡不著,想這事怎麼被我攤上了?(當時大部份學員在日內瓦)我們在去市政府的路上也交流了一路。但最後就是那一念使這件事有了轉機。一件接著一件的事實告訴我們,「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純淨的真念會破除舊的觀念束縛,在正法洪法的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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