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生者遇大法重新燃起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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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1日】去年春天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行唐縣看守所。號裏有一個女犯,姓邱,30多歲,當地人。她和婆婆為家事發生口角,雙方大打出手。婆婆一氣之下把她給告了,她被刑事拘留到看守所。愛人在外打工,兩個年幼的孩子沒人照管,家裏地沒人種,牲畜沒人餵。她日夜思念自己的孩子,惦記家裏,覺得自己實在冤枉,只因為婆媳矛盾年輕輕的就進了監獄,以後可怎麼見人?她整天哭鬧想要自殺,攪得整個號裏不得安寧。管教人員給她帶上腳鐐,派女犯們白天、晚上輪流看管。

看到她在迷中如此痛苦,我們就跟她洪法:人生生世世做了很多壞事,欺負別人、佔有別人的利益,造下了很多業力。生活中遇到的苦難,就是在還以前欠下的業債,所以遇到矛盾一定要忍,作為兒媳就應該孝敬公婆。我們師父說:殺生是有罪的,將造下很大的業力,自殺也算殺生,也有罪,這麼大的業力怎麼還得清呢?她聽了非常感動,說:「我要是早遇到你們就好了,原來自殺也是有罪的,我再也不尋死了。我回去一定孝敬公婆。你們大法弟子真好,你們師父肯定更好!是你們救了我一條命。」我們說是我們師父救了你,是大法救了你。我們主動從生活上關心她,幫她把髒被褥拆洗乾淨。從此她精神面貌一天天好轉,管教人員見她不再鬧自殺了,就撤掉了腳鐐和看管。

其實每一個大法弟子不僅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加珍惜他人的生命。因此大法弟子冒死向世人講清真相,讓世人在新宇宙中擺放好自己將來的位置。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製造所謂的「自焚慘案」,是為逃避打死大法弟子的種種令人髮指的罪行,挑起不明真相的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製造進一步迫害的藉口。一方面下狠令:打死大法弟子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一方面對外再謊稱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都是自殺。

然而正法之勢勢不可擋,眾生越來越能認清它們的邪惡本質,起來反對這場邪惡迫害。我們奉勸那些被邪惡勢力利用的人,趕快猛醒,放下屠刀,否則法到人間之時,悔已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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