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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東方日報:葉太言不符實惹外交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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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25日】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較早前援引法國和日本為例,例證立法是其中一個取締邪教的手段,結果引發一場外交風波;日本駐港總領事館分別去信保安局和本港一英文報章,批評葉太的言論與事實不符,澄清日本並沒有訂立反邪教法,而保安局立即去信向日本駐港總領事解釋,承認為講稿起小標題時略有過失,事件純屬誤會。據了解,葉太做事向來親力親為,一些重要講稿即使由手下草擬框架,但最後文稿一定由她親自操刀,相信今次亦不例外。

早前演說講認識膜拜團體葉太本月十三日在傑出青年協會午餐會上,以「認識膜拜團體」為題發表演說,演說內容分八部份,在標題名為「立法取締邪教」部份,她力言儘管美國強烈反對訂立反邪教法,但法國在今年剛通過反邪教法,「另一個例子是日本的法例,九五年阿麼真理教發動恐怖襲擊後,日本國會曾通過《管制曾恣意進行謀殺的組織法例》,並授權公安調查廳,對遭公安研究委員會查出在過去十年曾恣意進行集體謀殺的組織施行監察,並進入這些組織的設施視察,但至今只執行過一次,就是監察阿麼真理教。」

99年通過法例非針對邪教

不過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發言人去信報章澄清,日本國會在九九年通過的法例,只是針對發動集體謀殺的團體和組織,並非針對邪教,因此不能被視為反邪教法,迄今亦只用過對付阿麼真理教。信中亦指出,有關法例清楚訂明,獨立的「公安研究委員會」負責界定哪些組織和團體可在監察範圍,法例亦規定儘量少用,以免不必要侵害人權;若當局和執法人員濫用法例,將受到刑事追究。

港府受壓致有時反應過敏,保安局發言人昨日證實上週已收到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的澄清信件,他形容今次只屬「小事一樁」,主要是小標題不太清晰,令人以為日本立了邪教法,領事館方面擔心有人誤會才特別作出澄清……保安局已正式覆信解釋。人權監察發言人羅沃啟認為,事件反映港府在法輪功問題上受到中央的壓力,以致有時反應過敏,處理不夠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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