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日深夜,一名委任送狀人在紐約市將訴狀當面遞交趙志飛,表示這起民事訴訟已經成案,依法趙志飛必須在二十天內作出答覆。
彭亮依美國聯邦「受虐被害人保護法」控告趙志飛,所根據的事實是,彭亮的胞弟彭敏去年上訪後被捕關進勞教所,遭凌虐頸椎折斷,釋放回家休養不久,又被趙志飛主管的「六一零」辦公室派員強制送醫,在醫院內無故死亡。彭亮的母親李瑩秀到公安局喊冤,結果下落不明,五月十三日家人接到通知,彭母已經死亡,死因不明。
紐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指出,這一類的民事訴訟案子在美國提出容易,但下一步執行的困難度很高。這個案子與去年八月中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訪問紐約期間,一九八九年天安門事件受害人試圖向他遞交類似訴狀的最大不同處在於,李鵬本人當時沒有親自收到訴狀,因此控告他的案子迄今沒有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