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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說「莫須有」──比秦檜還狡詐的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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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0日】據說,秦檜殺害岳飛後,引起群臣反對。一天秦檜在皇宮門口,遇到韓世忠。韓世忠攔住秦檜,質問道:用謀反罪絞殺岳飛,到底有沒有真憑實據。秦檜的回答是:"莫須有,也許有。"韓世忠一邊走開一邊恨恨地說:「光憑一句'莫須有'就定罪,天理何在!」

這時,有個同黨覺得秦檜回答得不高明,悄悄地對秦檜說:"大人不如答以'國人皆曰該殺'(人民都認為應該殺)為好。"

秦檜是奸臣,但這次的回答還算老實。而他的這位同黨就很有水平--殺人造輿論的水平,趕得上一千多年後的中共,懂得以"人民"的名義,可以師出有名。

中共在打擊對手,特別是打擊法輪功的時候,明明只是懷疑,明明沒有根據,但從來都是說有真憑實據。

不是嗎?根據香港"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公布的中共絕密文件,早在1999年4月24日的晚上,中南海事件發生的時候,江澤民在寫給中共領導班子的信中,就寫道"懷疑(事件的發生)有西方反華勢力的介入"(香港"明報"專訊)。

江澤民的信,不能算是承認,他們只是懷疑法輪功後面有國外反對力量,因為這是中共的秘密文件。

當然也有例外。作者為了研究政府的觀點,搜集了能找到的反法輪功的文章,發現有篇《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說漏了嘴,露出了狐狸尾巴。

這位作者說:"法輪功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一次次滋事搗亂呢?種種跡象表明,法輪功X教的後面有西方反華勢力作的支持,他們出於共同的政治利益的需要,早已勾結在一起。"(2001年1月8日《人民日報》)

真是不打自招,文章清楚地道出了,所謂法輪功後面有西方勢力的支持,完全是疑心生暗鬼,毫無事實根據。他們手上的證據,只有他們派往西方的"第五縱隊"收集的"種種跡象",根本上不了台面,經不起第三者的檢查,更不用說拿到國際司法機關進行鑑定。

我們知道,在司法實踐中,"跡象"只能提供進一步偵察的線索,絕對不能成為證據;只有事實才是證據。中國政府把"懷疑"或"跡象"當真憑實據,作鎮壓法輪功的理由,這是一千多年前,奸臣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岳飛的現在翻版。

問題是,他們連秦檜的那點誠實都沒有了,不敢公開承認是"莫須有"。江澤民的話是秘密文件。而公開的文章,只有上述一篇,其他文章則是異口同聲,說自己的"證據"貨真價實,能夠支持他們的論點,確實證明,法輪功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

順便指出,這裏"勢力"兩個字,用得妙極了,看不到,摸不到,要你無法辯護!如果他說你和美國中央情報局勾結,那是可以查的。一查沒有,他就倒霉,構成誣陷。可現在,人家說的是你和虛無縹緲的甚麼"勢力"勾結,神仙也查不出這是誣陷。看起來法輪功只有吃啞巴虧的份了。

但是,也有極少例外。我在中共對外宣傳的刊物〈廣角鏡〉上看到一篇文章,裏面有一段寫道:「『自焚事件』後,李洪志曾高興地說:『這下總算有法輪功學員肯站出來為弘法而犧牲,並希望法輪功成員繼續站出來為法輪功抗爭。』他身後的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專家們,對事件作出評估後發現,輿論將對法輪功不利……為此,那些美國顧問要李洪志發表聲明,否認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廣角鏡》2001年3月16日第19頁,香港出版)

中共「廣角鏡」作者說得有鼻子有眼睛,像是親身經歷;要不,就是他在法輪功內部有臥底。`否則,不會有這麼清楚。當然,最大的可能性是為了討中共的喜歡,信口開河,胡亂編造。這年頭,在中共統治力量所及的地方,甚麼事做不出來!好在這是可以查個水落石出的。

不錯,江澤民集團的宣傳機器,有時口徑會發變化,但是,我們決不能指望江澤民集團會像秦檜那樣坦白講出,他們鎮壓法輪功的理由是「莫須有」

事實證明,江澤民比秦檜更狡詐,更邪惡!

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秦檜得到了應有的報應,在杭州的岳廟裏,生鐵鑄造的秦檜夫妻的像,千百年來長跪在岳飛的像前,並受到遊人的唾罵。江澤民會怎樣還不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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