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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法弟子在北京一看守遭受電針酷刑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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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6月30日】我是6月6日因在天安門打橫幅被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分局,在那裏我遭到了警察慘無人道的拳打腳踢。在我到前已有兩個學員被它們打得遍體鱗傷,其中一個50多歲的已被打得不能正常行走。警察中有一個矮胖子,非常狠毒,用穿皮鞋的腳狠踢一20多歲小伙子的胸口,使其直不起腰後,又猛踢其後背,然後雙手舉著警棍分別打我們三個的頭部、大腿,直到累得打不動為止。第二天即6月7日陸陸續續來的8個弟子被警車送到位於昌平的北京東城看守所。

這個看守所從外觀看戒備森嚴,裏面發生著一起起邪惡對善良的迫害。負責我所在監號的管教是一個二三十歲的女警──陳梅,她自己聲稱對大法學員都很好,能正確看待。然而就在我絕食幾天後,她公然給我戴上腳鐐、手銬,並以談話為由,把我叫到她的休息室,兩個男警察很偽善地想問出我的姓名、地址,我明確告之:我不會講,否則被牽連的人會很多,我的親人會面臨著下崗,會被株連九族。於是他們兇相畢露,拿出一種帶電的針,往我身上施暴,身體每被扎一下,都會有一種痛不欲生的感覺,即使這樣大法弟子的正念也沒有被它們動搖。因沒有達到目的,它們把我雙手背銬(當時我正在例假期間),拳打腳踢,一人踩著我的身體,一人專在脖後、腳踝、膝蓋後側等神經敏感部位紮這種電針,極其痛苦,每扎一下都會非常痛苦,就這樣只那一天我就被它們在身上留下了一百多個被電的傷痕(見附圖)。後來得知,那兩個惡警是在那個表面看似和善、內心毒辣的陳梅的指使下做的。

在我絕食時,身體曾出現許多危險的徵兆,但是它們並不在意,一惡警說:「你死了也就是一個無名屍。」 直到第14天的時候我被無條件釋放。在這期間,天安門分局惡警給我造成的內傷,使得我在20天後早晨起床時仍很困難,需要人攙扶;在看守所被強迫輸液三次,被戴著手銬腳鐐輸液時,無人看管,以致一次液體輸完,只差幾秒便要輸入空氣,把獄醫嚇了一大跳。

現在東城區看守所仍非法關押著許多大法弟子,我希望國內外所有正直的人能夠給予他們幫助,我也祝願他們能用自身強大的正念闖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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