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取締"法輪功",單位領導為了完成江澤民集團交給的任務,強迫他交出書、磁帶,但是法已在他心中,他仍以一個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堅定信念,跟老師走,在向世人講清真相中,他做了很多弘法、正法的事。
2001年3月5日,在保定去往北京的火車上,劉書松被警察扣押。兩天後,石家莊公安局通知家屬認人。家屬趕到後,見到的是一具明顯受過大刑的屍體。"官方"解釋為是他在五樓樓頂跳下來的,屬於畏罪自殺。但現場並不是那樣:他兩隻手腕各有兩寸多深的傷痕,都爛了,兩胸靠上一點部位各有4個紅點,"官方"稱是為了搶救做靜脈穿刺留下的,腳後跟的兩塊骨頭出來了,不大,不影響穿鞋,腿上的骨頭酥了,地上有一灘血跡。其實,死者除了上述幾處外,其他地方完好無損,根本沒有一點破皮的,怎麼能與從五樓跳下"畏罪自殺"相符呢?官方能就此了結嗎?劉書松甚麼都沒帶,卻誣陷他帶了傳單、資料、標語、光盤(即使帶了又何罪之有?)家人想看一看資料等所謂的「物證」,"官方"卻不許。
劉書松是一個好人,認識他的人都這麼評價他。邪惡之徒為甚麼不讓好人說句真話,卻要污衊他,栽贓陷害他,不給他清白!這種世道天理難容啊!
(大陸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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