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5月24日】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原副鎮長兼人大副主任,優秀黨員賴志軍,因堅修法輪大法,被非法關進東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堅持煉功,後於2000年3月29日被非法送到位於三水市的省勞教所勞教。大約進勞教所4至5天時間,就被折磨致死。據說勞教所對其家人說是病死,給了家屬400元人民幣了事,並告知其家屬不得對外講。由於此消息封鎖得很嚴,到最近才得知。希望認識賴志軍的弟子和善良的人繼續此事的調查,揭露邪惡,以備在不久的將來將殺人兇手繩之以法。
另外,三水省婦教所的二區於5月19日遷到三水市西南鎮的「三水實驗中學」直上約一公里處。
(大陸弟子供稿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