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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上訪卻被抓 非法關押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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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21日】我是一位安分守己的農民,於98年10月份有緣得法。全家人受益很大:母親長年累月的腿疼病好了,能走路了;常年臥床的妻子胃病痊癒了,渾身充滿活力,甚麼都能幹了;兒子女兒更健康了;我的身心更是有說不出的愉快。法輪功神奇,師父好!全村人都對大法有口皆碑。

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1999年7月22日風雲突變,江澤民等壞人竟然迫害這麼好的功法。我怎麼也弄不清這究竟是為甚麼。於是我於2000年4月18日攜妻子一同依法進京上訪。不料我們無罪被抓,還遭非法關押──我被非法關押20天,妻子將近一個月,這就是江澤民等壞人鼓吹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現在新聞媒體宣傳的一切有關對大法弟子的所謂的「轉化方法」,和我親身經歷的完全不同,純粹是編造謊言、欺瞞百姓。下面談談我在被關時受迫害的一些真相。

4月18日晚上(依法上訪當天)8點多,我們被從北京押回當地公安局。到公安局後,一老公安把我帶到一間屋中,他問:「到北京幹甚麼去了?」我說:「依法上訪。」「上甚麼訪?」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他說:「我跟你說不清。」這時又進來幾個警察,他們問:「幹甚麼的?」老公安說:「煉法輪功的。」其中一個警察不懷好意地說:「煉功?我會,我教你煉功!」他們就強迫我站樁長達一個多小時。而後又強行要求我交出所有財物:手抄《洪吟》一本,現金150元,無任何理由手續,至今未退。當晚1點多,把我非法投進了看守所。

因我沒犯罪,在看守所的第二天,我拒絕報號。「少廢話!」一個看守說「邊上去!」照我腰就是一腳。使我好長時間不能直腰走路。即使這樣,號裏的犯人也會「奉命」經常給點兒顏色看看。在我腰還沒好的情況下,犯人又狠勁兒擰我耳朵,致使我左耳留下了永久的傷疤。同時,還經常被他們用鞋底打頭部,打得眼前金花亂竄;長時間「開飛機」(一種高強度體罰)、用頭頂瓶子蓋;用繩子在腳和手兩指間抓緊猛拉,使我兩指間長水泡常流膿水;把褲子脫到膝蓋處用鞋子抽打屁股……獄卒對號裏犯人的殘忍行為佯裝不知,其實是他們在幕後指使,教唆犯人繼續犯罪。

後來家人多方要求放人。公安說:「每人交3000元現金就放人。」他們把錢收了,卻不給收據,又無正當理由與合法手續,明顯在敲詐勒索,執法犯法。

回到家,師父的法像、大法書、講法帶、煉功帶全不見了。後來才知道,是鎮派出所趁我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走的,這與明搶有何分別?

2000年7月8號,市裏辦班強行轉化,妻子在家無故被抓走,我因在外地幹活倖免遇難。辦班15天,交費400元,也沒收據。江澤民集團真是治國無能、斂財有術啊!

2001年元旦前夕,鎮上怕我們再依法進京,派人監視居住,還不放心,又於元旦期間,強行把我夫妻二人非法關押半天一夜,放回後,一直到春節還常到家威脅騷擾。我不明白:為甚麼在中國做一個好人這麼難!難道好人多了不是國家的福份嗎?天理昭昭,善惡必報啊!

河北大法弟子:李魁(化名)
200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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