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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早報:拒絕入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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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20日】南華早報2001年5月13日登載該早報社論版主筆丹尼.基丁(DANNY GITTINGS)撰寫的文章,題目是:拒絕入境的原因。全文如下:

最近幾年中,政府通常尋找藉口假稱那些「政治麻煩製造者」--換句話說,也就是任何一個北京不喜歡的人--被拒絕進入香港的原因是護照和簽證有問題或有其它移民方面的原因。例如兩年前,中國的持不同政見者項小季(音譯)順利進入特區出席一次「六四」集會,而天安門廣場學生領袖王丹和基本上所有想要出席這次聚會的海外活動家都被拒絕了。

項先生是唯一的持有美國護照的活動家,所以和他的同行們不一樣,他不需要提前申請簽證。對於那些進入香港可能會激怒北京的人,不給他們簽證往往是暗中拒絕他們入境的好辦法。在當時情況下,當他(項先生)突然出現在機場時,政府顯然不願意做得太極端而把他趕走,那樣會揭穿他們的藉口,顯示出他們的入境政策是建立在政治因素之上而非移民考慮。

但是上星期,政府拋棄了這越來越令人乏味的藉口,拒絕了100名法輪功追隨者入境,而幾乎所有被拒絕入境者都持有效簽證或屬於不需要簽證的國家的公民。

確實,上星期,政府為了避免國家主席江XX在出席全球財富論壇期間受窘而做出的顯而易見的努力中,給人留下突出印象的是,政府幾乎沒有花費功夫來假稱被拒絕入境的人的旅遊文件有甚麼不對,許多法輪功追隨者說,他們被告知是由於「安全原因」而被拒絕入境,這個理由是接近事實的。

怨不得這麼多外國政府通過他們駐當地領事館對驅逐表示關注,美國稱此行動為如此明顯地「隨心所欲」。終究,現在看來持有簽證也不足以保證入境--如果正巧你有不符合他們的要求的政治或宗教信仰,這與香港大吹特吹的給150多個國家國民免簽證政策形成了明顯的差別。

當然,所有國家都保留拒絕入境的權利--甚至對有效簽證的持有者--當有特殊的理由需要這樣做時,例如攜帶攻擊性武器的旅客。

但是現在看來,對特別行政區政府來說,似乎帶法輪功傳單就和帶攻擊性武器同屬一類。畢竟,因為許多被拒絕入境的人說他們以前在香港、北京或其它地方從沒有發生過麻煩,移民官能確定他們是法輪功成員的唯一方法是搜查他們的行李看看他們是否帶有那個團體的材料。

如果政府現在打算繼續施行這種具政治動機的移民政策,而不顧及它對香港的國際聲譽的損害,那麼至少它應該讓未來可能來訪的人們明確知道。法輪功追隨者應被告知他們必須申請特殊的「麻煩製造者」簽證,並將所有的申請都送往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那裏,由其親自拒簽。

那樣,至少現在存在的不確定性將被明確化,下次沒人會把錢浪費在無效益的機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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