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師父和大法就沒有我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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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17日】我是四川人。自我懂事以來,我就經常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人活是著為了甚麼?

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社會大染缸的污染,我沒有找到答案,思想中產生了「人活著根本沒有意思」的觀念,進而學會了抽煙,喝酒,甚至吸毒,和社會上的人渣鬼混,生活不檢點,利用這些來麻醉自己。這種不好的精神刺激雖然能暫時忘卻內心的痛苦,但人總有清醒的時候,清醒時又痛苦得不行,又去麻醉自己。有時甚至進行自我摧殘,用煙頭自己燒自己,為了私利幹了很多壞事,就這樣惡性循環。89年上半年的一天,我把自己幾千元的鈔票和其它東西燒掉後,一次服下了一百多片的安眠藥,從二樓跳下去。自殺未成卻將自己的腰三椎兩處摔成骨折,從此落得了腰疼病,每天都疼,再加上患上膽結石,那種身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了......

時間到了98年年底,一天,我在親友家玩耍時,他們向我介紹了《轉法輪》這本寶書,還說他們親身受益,如何如何好。剛開始我還不怎麼相信,但想他們既然說好就看一下,就這樣邊看書邊學動作。

不知不覺中,一個星期過去了,我突然發現折磨自己9年的腰疼病消失了,膽結石也不疼了,過了兩天還從嘴裏吐出了一個石頭(比黃豆大一點)。更幸福的是我還在《轉法輪》中找到自己苦苦思索幾十年的問題:人活著是為甚麼?就是要「返本歸真」。

通過自己修煉法輪大法,我從一個社會的渣子,真正變成了一個好人,從一個自私自利充滿魔性的壞人,變成了一個能為他人著想的好人。是李洪志老師的慈悲,是法輪大法的威力改變了我,挽救了我,是李老師和大法給了我新生。

這麼偉大慈悲的師父卻遭到了誣蔑,這麼好的大法卻被誹謗,我兩次進京上訪要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向政府、向人民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卻被無理拘留75天。我向世人講我們師父李洪志老師好,法輪大法好,卻被懸賞3萬元通緝,至今有家不能歸,流落在外。邪惡勢力卻將我的女兒和母親抓去拘留了兩天兩夜。

但是不管怎樣,烏雲永遠遮不住太陽,謊言永遠掩蓋不了真理,我將「堅修大法緊隨師」,按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走下去,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真正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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