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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晚報》:法輪功的犧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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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9日】 比利時最大的法文報紙《晚報》 (LE SOIR);週末版2001年四月七日至八日刊登文章報導法輪功, 全文如下:

兩個法輪功信徒為他們所遭受的殘酷迫害作證

法輪功的犧牲精神

張崑崙教授,雕塑家,在2000年7月1日第一次被捕時,濟南警察局的頭頭說:「只要你煉法輪功,我們想怎麼對待你們就怎麼對待你們,如果打死了,就說是自殺。」然後就用電棍電他,皮肉被燒焦,三個月後才好。10月份又被抓起來。在靠近海邊的山東省非法被判3年勞教。

他的罪行是甚麼呢?只是因為他是被北京政府定為危險X教的法輪功的信徒。幸運的是,他從1989年(譯註﹕應為1995年)成為加拿大公民。他在加拿大的女兒向加拿大媒體通報了他的情況,他在1月10日在加拿大總理克里靖(Jean Chretien)訪華之前被釋放出來。

章翠英,澳大利亞公民,職業畫家,有著同樣的遭遇。儘管在她的故土中國,這一運動被禁止,她還是千里迢迢,從澳大利亞回到中國去向中國政府講明法輪功的真相。

在她2000年3月5日第四次去中國上訪時在海關開包檢查出他給中國主席江澤民和總理朱鎔基的呼籲信和法輪功的書。然後她被非法監禁8個月。期間她被打,並被強制勞動。因她繼續在監室裏煉法輪功,警察就把她關在男牢。並以獲得減刑為條件鼓勵同室犯人打她……

為甚麼她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呢?「三年前(譯註﹕應為四年前)我有關節炎,走路都困難。是煉法輪功使我成為一個健康的人,我去中國只是為了講一句公道話。」在鉛筆被沒收的情況下她用牙膏在衣服上寫道:「頭可斷,血可流,大法不能丟。」

5萬人被逮捕

根據國際大赦組織的報告和歐洲議會通過的決議中所提供的訊息,從1999年7月法輪功在中國被鎮壓之後有5萬成員被捕。至11月有25000仍然被關在勞教所和精神病院,137人被迫害致死。

婦女遭到了更加殘暴的虐待,甚至將電棍插進其陰道中進行迫害。但這一運動表現得非常強大,他們不顧禁令,堅持到天安門上訪,每天在天安門都有被捕的成員。

據這次活動負責人侍育弘說,這些大法弟子們之所以能冒著生命危險不斷地去天安門和平請願是因為他們想到的是他人,他們的行為是在拯救這個民族。這確實是一種犧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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