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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民協會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57屆會議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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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7日】
世界公民協會
Case postale 161.CH.1211 Geneve 16, Svisse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57屆會議

議程項目第11號:公民和政治權利,包括宗教不容忍(Religious intolerance)問題。
(e)宗教不容忍


***

謝謝主席先生,

世界公民協會一直以來都在關注著世界上,特別是中國的宗教不容忍問題。

正如愛爾蘭詩人和社會改革家A.E.(喬治﹒魯塞爾)在《化身》中所寫:「沒有任何一把火燄的燃燒不給她自己投下黑暗的陰影。」

這就是我們所看到的當今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鎮壓政策的寫照。法輪功是一團火燄,一束光芒,來自余火未盡的深厚的中國文化,源於佛家、道家的原則,以及氣功和練習的源遠流長的技巧。

這團火燄,從現代歷史的灰燼底下燃起,以真、善、忍這三個最高美德照亮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們的生命。但是光芒越亮,陰影越暗。法輪功的光明至少揭露出了中國政府政策中的陰暗與邪惡的四個方面。

在我們已經對外發布了的「非政府組織書面聲明第47號」中,我們呼籲中國當局檢查並更改其在法律和行政實踐中與國際人權準則相違背的一些領域。

我們在此只有時間概述一下它在鎮壓法輪功修煉者的過程中所暴露出來的邪惡面,當然,這並不僅僅限於鎮壓法輪功修煉者,這是中國法制系統中的最基本的缺陷--這就是肆無忌憚地實施虐待、折磨和污辱的行徑。

1.邪惡的第一方面是頑固應用行政拘留和將人們送入「勞改營」的手段。行政拘留的使用是對人們享有公正審判權利和獲得適當辯護權利的否認。中國政府以行政決定的方式將人們送入勞改營,卻往往不告訴他們被拘留的原因,也不確定他們的釋放時間。家庭成員們往往未被告知這個人被關押在哪裏。

有申訴說,中國存在著廣泛的酷刑和污辱性懲罰,這是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2000年5月發表的意見中提到的重大關注點。聯合國(反)肆意拘留工作團認為勞動改造是「固有的獨斷專行。」

2.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逮捕突出顯示了不僅在勞改營,而且在拘留所和監獄中也廣泛使用酷刑。酷刑被用做社會控制的手段;使用酷刑的目的是在人們心中打下恐懼的烙印。最近公布的國際特赦組織有關中國問題的報告受到廣泛的好評。(國際特赦酷刑報告:在中國愈演愈烈的懲罰手段--是開始行動的時候了,2001年2月,59pp)

3.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逮捕和監禁還突出暴露了對婦女的蓄意施加的暴力。出現了無數宗以強姦和污辱作為懲罰的案例。她們所受的虐待表現出中國社會對婦女的更廣泛和更深層的輕視--這是邪惡本質的突出反映。

4.1999年7月22日對法輪功的取締,以及用1999年10月30日才通過的法律來說明禁令的合法性,這些都表明了中國的關於宗教和信仰的法律法規的模糊性,並表明中國需要改革有關結社自由的所有法律。

我們的希望是,按照公正和慈愛的精神,革除中國司法實踐中這些深層的黑暗面。

謝謝。(2001年4月6日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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