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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我在河北霸州公安局遭受酷刑折磨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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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30日】 我於2000年12月20日去北京天安門和平請願,被抓後因不屈服於警察的迫害,在門頭溝看守所絕食5天後又被送到霸州公安局。

    

那裏的警察先是甜言蜜語的哄騙,企圖讓我說出姓名和地址後遣送回原籍關押迫害。我識破了警察的伎倆,就是不說出身份。警察立刻露出了猙獰的面目,嘴裏罵著髒話,並說:「打死算白打!」(江澤民授意過「打死算自殺」)他們左右開弓地打我耳光,打得我的眼睛都難以睜開。他們又讓我跪下,我堅決不跪,他們就用穿著皮鞋的腳拼命的踢我的膝蓋彎處,我被踢倒後立刻就站起來,就這樣被踢倒數次。被踢倒後,他們又猛踢我身體的其它部位。

警察見輪番毒打也不能使我屈服就用電刑。將坐在水泥地上的我的鞋踢掉,又用腳踩著我的手,用帶有兩極的電針分別電前胸、臀部、雙手及雙腳心。整個電的過程中,警察見我一聲不吭感到非常吃驚,邊電邊罵:「xx,殺人犯這麼電都招了,你比劉胡蘭還劉胡蘭!」他們往電過處用水澆以加大電流。將我的兩手背到後邊帶著手銬扣在椅子上,我人卻坐在水泥地上。又將雙手的食指分別綁上電的兩極通電。這種通電方式電流一般要通過心臟,常人是承受不了的,可我在被毒打及電擊的過程中,心中只想著:「有師在有法在,甚麼也不怕。」此外,嘴裏還默念著師父的《苦其心志》。這樣奇蹟出現了,電流被奇蹟般地阻止在雙臂。

整個折磨過程從下午提審連打帶電,一直到半夜。後來,手搖通電機莫名其妙的壞了,他們才罷手。一個暴徒說:「再用用測謊儀!」另一個說:「算了,不好使呀。」有一個警察讚歎道:「我就佩服這樣鐵桿的,我就看不上孬種!」於是強行將我的手按了手印。一個警察說:「你師父為有你這樣的鐵桿而高興啊!」我說:「對!」第二天,他們一看無論怎樣折磨都動搖不了我的心,於是將我放了。

回家後,我有一個來月的時間渾身都疼痛難忍,腿腫得很粗,常常夜裏難以入睡。一些親友看到遍體鱗傷的我,都掉了眼淚。有的說:「這些警察咋這麼狠呢?!」有的說:「把受折磨的身體照下來,這就是他們的罪證。」於是就有了文中的照片。

(大陸大法弟子2001/3/12供稿)

註﹕所附照片為2001年2月(即受刑一個多月後)所拍,所以不能完全反映當時受傷的嚴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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