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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審查新聞:法輪功在香港 (摘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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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29日】 更新: 2001 年3月12 日

香港法輪功1月3日宣布, 他們1月14日將在政府所屬的市政會堂舉辦國際性的「2001 年法輪大法香港心得交流會」。這一公布招來了強烈的反應,評論員們預測,香港回歸後的「一國兩制」原則將面臨迄今為止最嚴峻的考驗:北京肯定會由於這一被禁的「X教」還能在中國土地上召開會議而暴怒,而香港政府會渴望行使其自治權 ,並通過承認法輪功在這裏的合法地位來展示其法治。大約30個私營的旅館和會議中心拒絕法輪功租用場地,最後,他們向香港康樂和文化服務部門(LCSD)申請場地。

一位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說:「我們選擇市政會堂是因為它是一個政府管理的公眾設施。我們的政府是開放的,並且根據法律和『一國兩制』的[安排],只要我們是和平的並且遵守本地法律,它就應該出租音樂廳給我們使用。」LCSD在一份聲明中說,這一申請是「根據正常規程處理的」。後來有消息顯示,同意出租該場地的一個條件是不得展示被中國警察拷打的法輪功學員的「刺激性的」圖片。

在這個會議的預備階段,新華社發表了一系列更加尖銳的譴責法輪功的社論。其中在1月5日的社論中簡先生被點名批評,雖然這個會議本身並沒有被提及。簡被稱為「中堅成員」,被指責為「製造麻煩和引起混亂」,試圖破壞江澤民主席最近對澳門的訪問。為呼應新華社的立場,親北京的香港媒體對香港政府允許這個會議進行的決定表示質疑。

1月13日,在12個從海外來的法輪功學員被移民官員扣留並最終被遞解出境後,關於香港當局屈服於北京和香港親北京勢力的壓力之下的指責增強了。四名被扣留到1月20日的日本學員進行了絕食以抗議他們聲稱的警察暴力。法輪功聲稱這些學員是在北京的「黑名單」上,但移民官員堅稱這12名學員的簽證文件有不規範之處。隨後發布的由被拘的其中一個學員錄製的錄像顯示,移民官員在扣留一組法輪功學員時使用了過度的武力。但當局聲稱他們只使用了「最少量的合理的武力」。

1月14日這個持續兩天的會議得以進行,有1200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出席。在感謝香港政府允許舉行這個會議以後,一位接一位的發言人走上講台講述自己遭受酷刑和虐待的經歷。會議在一個新聞招待會中達到高潮,江澤民被指為對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負有個人責任。正是這個對江主席和其他中國領導的譴責在香港招致了持續不斷的指責,稱法輪功與其在香港的社團法之下登記的性質相反,已成為一個政治組織,因此應該被取消登記。星期日早報的社論認為,這個會議為香港作了一個好的宣傳,顯示「宗教信仰和集會自由未受損害」。LCSD在大廳裏的職員對會議發言發出了一次書面的和二次口頭的警告,並發布了一封信指責法輪功違反了租賃協議:「[…]這次事件應是純粹文化性質的,但卻成為了一個發表政治怨言的會議。」簡鴻章回覆道,當人們講述這樣的經歷時,政治性的陳述是不可避免的,並且該部門「從未告訴我們不得談論政治或他們受到中國政府迫害的這一事實。」

1月17日,在一次外交部發言人朱邦造主持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增加了對香 港的壓力,要其對法輪功採取更強硬的立場。(引述略)1月22日一家親北京的媒體《文彙報》在社論中指責法輪功試圖將香港作為反中國活動的基地。(引述略)

在五名被稱作是法輪功學員的抗議者在天安門廣場(法輪功的紐約總部否認抗議者是真正的學員-參見上面)自焚的第二天即1月24日,親北京的大公報發表了長篇社論,將北京的反法輪功論調在香港散播。(引述略)這次事件發生的一個星期後,中國報導了這則自焚新聞,接著北京的駐港中央聯絡辦公室發布了對法輪功最強烈的警告同時影射了香港當局(引述略)。

北京的這一警告--據聯絡辦副主任鄭國雄說,「只是表達中央政府對此事的立場」--加強了在香港設立反顛覆法的呼聲。據評論員說,特別行政區首席長官董建華受到來自「各種各樣的渠道」的要求對此進行立法的壓力,但還沒有決定是由自己通過不友善的立法機關制定這一法律,還是等待中國制定一個(根據基本法)可適用於香港的國家法來達到這一點。香港第二號官員,行政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2月1日說,如果法輪功遵守法律,他們可以繼續在香港舉行活動。(陳女士是一位極受歡迎的政治家,她是對北京和董建華持批評態度的人。在1月的這次會議的前夕她不作解釋地宣布將在4月辭職。北京在過去曾公開批評她沒有給予董先生足夠的支持。)

一群親北京的商界和政界人士2月1日在大公報發表一篇文章,要求從香港的社團法中取消法輪功的註冊,從而使其在特別行政區失去合法地位。簡鴻章和親民主的政界人士說這一舉動將意味著「一國兩制」原則的終結。香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女士說:「我們注意到法輪功最近的活動更為高調,[…]我們將非常嚴密地監測他們的舉動,但到目前為止,我沒看到他們違反法律的任何跡象。」香港人權委員會主席何希華(音譯,HoHei-wah)說葉女士增加了對法輪功的政治壓力。「這個政府正在香港製造白色恐怖。『嚴密地監測』意味著甚麼?他們會干擾法輪功學員的電話或找人24小時偵察他們的行動嗎?」將於4月接替陳方安生女士的親北京的財務司司長唐納德.曾(Donald Tsang)更加強了人們關於法輪功可能會在香港被定為非法的擔心。他誓言要在3月的全國立法會議期間提出有關法輪功活動的議題,並說:「我認為法輪功已改變了它最初登記的信仰。如果它真的是一個政治組織,政府應該將它註銷。」香港人權觀察的羅(Law Yuk-kai)說:「顯然,香港政府受到[來自北京的]要管制法輪功的壓力。如果政府不屈服,北京將增加壓力。如果它讓步,那麼我們的高度自治權還剩多少?」香港的法律專家說取消法輪功的舉動在法院極不可能獲得成功。另一發言人索非.肖說法輪功將在5月份香港國際經濟論壇期間遊說江澤民主席和前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新一代亞洲」會議將於5月8-10日在香港舉行。肖女士說這將是「一個非常好的揭露發生在中國的事情的機會。」(5月13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

2月2日人權觀察發布了一個聲明,敦促董建華和他的班子打破從法輪功宣布其會議的消息以來保持了一個月之久的沉默,重申香港對基本自由的保證。「法輪功是依據香港社團法合法登記的團體,沒有違反法律,沒有做任何可以被認為干擾了公共秩序的事情。」人權觀察亞洲主任西尼.瓊斯補充說:「連北京向香港施壓要反對這個團體的意圖都是不祥之兆。」

法輪功學員2月3日在香港街道上散發免費的26頁彩色小冊子,上面有法輪功學員被拷打的圖片,以及更進一步的對「獨裁」主席江澤民的指控。這本小冊子進一步說對法輪功的鎮壓「全面地暴露了他貽害國家和人民的行為。」這本小冊子給那些要求取消這個團體的人提供了口實。但發行量很大的蘋果日報提醒說:「如果政府屈服於政治壓力而干涉甚至禁止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的法輪功的話,那不等於是將首席行政長官和北京領導人的意願凌駕於法律之上嗎?」

董建華的顧問和他的行政委員會的成員方(Nellie Fong)女士,在2月3日香港有線電視的一次採訪中急切要求制定針對法輪功的反顛覆法。(引述略)

2月6日外交部辦公室就荷蘭外交部長阿爾森(Jozias van Aartsen)和荷蘭人權大使瓊斯-伯斯(Renee Jones-Bos)女士計劃訪問香港以「更好地了解法輪功」發出了憤怒的警告(引述略)。但是,荷蘭外交部發言人2月7日在海牙宣布,由於北京施壓反對與法輪功代表的會見,這次訪問被「無限期推遲」了。發言人引述外交部長的話:「我不能接受中國政府改變我的計劃或告訴我不能與我想與之交談的人交談。」新華社的報導只說這次訪問「由於時間因素被推遲了」。

一個由大法官巴瓦第(P.N.Bhagwati)帶領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代表團2月6日到達香港,對該地區1997年回歸中國後的人權狀況進行評估。當被問到法輪功時,他說:「我真的不懂為甚麼法輪功會引發如此爭議。因為在我的國家[印度]有許多教派,我們從未管過他們[…]最佳的處理方式是不管他們[…]這[法輪功]是一個登記註冊的團體,因此只要它不違反法律的約束,就應該能夠自由地活動。這沒有問題。並且,只要他們的行動是在法律之內,就不應該加以反對。我不認為任何一個政府可以採取反對他們的立場。」在他的五天停留期間,巴瓦第法官與幾個人權組織和不同黨派的政界人士會了面。雖然他說對這個問題沒有多少興趣,法輪功問題也被討論了。「我們並不真正關注此事,因為它只是一個團體或個人的不滿。這不在我們的職權範圍內。」然而,他告訴何(Ho Hei-wah),人權委員會歡迎法輪功學員送交任何關於他們在特別行政區可能受到的人權侵害的直接書面申述。該代表團離港前稱,香港人權狀況有改進,並且該委員將「密切關注」關於反顛覆法的立法情況。

2月6日,北京再次提醒董建華他的職責之一是確保香港不會由於法輪功問題成為一個顛覆中國的基地。在一次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外交部發言人孫玉璽說:「我們注意到在香港的一些針對中央政府的法輪功活動[…]不允許香港成為一個推翻中央政府的基地。」評論家認為這個聲明表明,北京希望董先生依據社團法取消法輪功的註冊資格,以避免通過有針對性的反顛覆法將其取締而可能引發的強烈國際抗議。在董先生方面來說,據說他想讓北京通過一部國家法並適用於香港,以此來迴避自己的責任。另一種可能性是,如果北京認為董先生和他的班子不能勝任處理此事的話,批准一部國家法也可能成為一種選擇。

2月8日在一個預定為75分鐘的與香港立法委員會(Legco)的問答會議上,董建華終於打破了他在法輪功問題上長時間的沉默。可能反映出了他必須保持平衡的困難程度,在提到最近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時,董說,「他們或多或少有點XX性質[…]我當然希望這樣的事情不會在香港發生,我相信香港人民與我持同樣觀點[…]我們必須非常仔細地監視他們。」董先生沒有提到會採取任何法律措施來遏制這個團體,但重申了北京的警告,他不會允許法輪功濫用香港的自由來攻擊中央政府。他的言辭,以及他使用了北京使用的「X教」一詞這一事實,進一步加深了香港親北京個人、團體與民主團體、法輪功之間的裂痕。簡鴻章說他擔心董先生的言論會在香港激起更多對法輪功的仇恨。他對董先生從未親自會見任何法輪功的代表就作出這樣的評論表示失望。民主黨領導人馬丁.李說:「我們擔心[…]如果我們繼續這樣下去的話-因為中央政府對天主教徒,或新教徒,或佛教徒都不好-如果這些團體全部都被(中國政府)標以『X教』的標籤,那麼香港會不會也稱他們為『X教』呢?」民主黨員詹姆斯.陶(James To Kun-sun)說「『X教』一詞是意識形態方面的詞彙。我不知道董先生是否知道這一點。如果他只是跟隨中央政府的話,那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簡鴻章和其他法輪功代表2月10日與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馬力(音譯,MaLik)和雷蒙德.吳(Raymond Wu)博士舉行了一次會議。吳博士和馬先生強調他們只是與簡進行私人會面。法輪功說他們希望這次會議能增進了解,但雙方的立場都沒有明顯的變化。(引述略) 吳博士和馬先生敦促簡先生和香港法輪功斷絕與大陸法輪功的所有聯繫。簡則要求人大代表幫助法輪功「以此作為開端,建立一個理性、善意、和平的聯絡渠道」。吳博士他們還勸法輪功在香港保持低調。簡先生再次強調以前再三說過的話,此團體一直是在保持低調,但大陸的迫害使其突顯出來。

大約20名基督徒和香港人權組織的示威者2月16日在董建華的辦公室外譴責他用「X教」一詞形容法輪功,並指責政府是「不合情理、不公道」。立法委員安德魯.陳(音譯,Andrew Cheng)說:「政府怎麼能夠因為在特區之外的幾個人自焚而將一個團體稱作『X教』呢?」

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邁克爾.克勞森(Michael Klosson)2月17日在他的網站發表講話說華盛頓將密切關注香港的言論自由問題,特別是關於法輪功的爭論。克勞森先生援引了以前北京是怎樣建議香港媒體處理諸如台灣獨立運動等敏感問題的例子。中國外交部駐香港辦公室在2月20日發布了一個憤怒的回應。

香港天主教會主教Joseph Zen在2月18日一篇文章上說:「[董的]稱法輪功為X教非常令人心驚,不僅對法輪功而言,也對我們大家而言。」他還說引起董的評論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是「有很多疑問的」。(參見上面)Zen主教表達關注說,任何一個批評中央政府的精神或宗教團體也有可能會被以類似的方式加以迫害。(例如,在中國的天主教會是由政府機構嚴密控制的,並被禁止向羅馬教會效忠。Zen主教的教會是效忠於羅馬教會的。

葉小文,中國國家宗教事務管理部長(SARA)2月19日參加了香港中文大學舉行的一個宗教會議。他的「香港公眾有智慧處理好法輪功問題」的斷言被認為是迄今為止對董建華應該在香港禁止該團體的最直截了當的鼓動。葉先生明顯是有備而來,把他的評論投影在禮堂的一個屏幕上。他說很明顯在香港的法輪功已經違背了其「最初的宗旨」而政治化和國際化了。觀察家注意到他迴避了該團體在香港的合法性問題,從而默示了該團體實際上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他說法輪功是「不容置疑地X教」,但還沒有公然露骨地建議香港怎麼處理該團體。他迴避了在觀眾席上的一個法輪功學員提出的關於他是否認為法輪功沒有「任何好處」的問題。

在一次被認為是對香港法輪功的明確警告的行動中,一名來自享有類似「一國兩制」原則的澳門地區的學員據報導於2月20日被控以顛覆罪。36歲的張玉輝(音譯),一位在澳門居住了10年的大陸公民,因在中國的網絡服務器上發表文章支持法輪功而在與澳門交界的珠海被拘捕。對他的起訴也被認為是對中國最近發布的有關國際互聯網絡的一系列法令的一個檢驗,這些法令中有一條是禁止「網上X教活動」。

(資料來源:AFP、AP、BBC、BBC監測、faluninfo.net、香港iMail、中國人權和民主運動信息中心、路透社、南華早報、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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